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27 19:46 3

摘要: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67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167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20日,苏某驾驶汽车在灵宝市某镇某路口与亢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苏某负主要责任,亢某负次要责任。受损车辆经车损评估,受损价值为人民币48802元,评估费用为2440元。扣除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后,亢某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为16772元。由于双方就车辆损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苏某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立案庭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迅速将案件分流至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手中。调解员拿到卷宗后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并无太大争议,但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为快速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的相关规定,让其明白各自在法律层面的责任与权益;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分析诉讼风险和调解的优势,促使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亢某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将赔偿金额调整为167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亢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拿到赔偿款的苏某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先行调解工作既是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深化先行调解机制,不断优化纠纷解决模式,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下、化解在审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冯欢欢 张蓓)

来源:河洛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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