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东西》公映在即,导演邵艺辉就这一行为发文!屡禁不止,还涉嫌侵权?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4-11-22 07:37 2

摘要:记者看到,该条微博的评论中,多数网友和影视从业者都表达了反对屏摄的观点,但也有网友表示疑惑,自己买票进电影院,在电影放映时拍了几张照片,“只是打卡而已”。

11月20日,正在点映、口碑不俗的电影《好东西》的导演邵艺辉,就近期网上出现的屏摄内容在微博发帖呼吁:“拒绝屏摄,文明观影”。

记者看到,该条微博的评论中,多数网友和影视从业者都表达了反对屏摄的观点,但也有网友表示疑惑,自己买票进电影院,在电影放映时拍了几张照片,“只是打卡而已”。

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屏摄”是否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影院能否“屏摄”引热议

所谓“屏摄”,简言之,就是看电影过程中对着银幕摄影或摄像。在影迷汪小白看来,这一行为和大声交谈、踢座椅一样,首先是一种不文明观影行为,且存在剧情泄漏风险,“既缺乏版权意识,也不尊重创作者”。

而一些有屏摄习惯的网友则表示,是出于对电影的喜爱,才会拿手机拍屏幕“打卡”。这也是热衷屏摄的人“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觉得是“帮电影做宣传”。

在社交平台上,搜索任何一部热门电影,很容易就能找到屏摄内容。今年春节档的票房冠军《热辣滚烫》,就是屏摄的重灾区。电影上映第一天,微博上就发布了“拒绝盗摄,文明观影”的提醒,但在影片上映后,仍然有不少网友发布了在影院拍摄的贾玲瘦身后的照片,并上传到社交平台,有影迷批评此举“严重破坏了其他观众的期待值”。

这两年,随着影视从业者和行业媒体对屏摄行为的批评,一些网友也开始自觉抵制屏摄照片的传播。“对于片方来说,这无疑打破了主创精心设置的神秘感,属于不道德的‘抢跑’行为。”《热辣滚烫》在映时,网友小熊就对泄露贾玲形象的屏摄行为不满,连发多条微博予以批评。

汪小白认为,电影放映期间的屏摄就是违法行为。“电影票的背面都写着是不让拍照的,你得遵循人家电影院的规则。大家拍的电影其实都不想剧透,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一种行为。”

一般情况下,影院为了维护片方利益及观影秩序,往往会在“观影须知”中明确“观众不得有拍摄、录音、录像等行为”,同时还会标明“任何购买、持有并使用本票者均被认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以上条款”。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敏指出,观众购票后,实际上就与影院签订了协议,观众理应遵守协议当中的行为准则。如果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影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若对影院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屏摄”是否涉嫌侵权违法?

在多数人看来,“屏摄”仍属于不文明行为,也有人认为可能涉嫌侵权著作权。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屏摄”是否构成违法呢?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而著作权法第10条也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多项权利。

一名专长著作权领域的法律界人士表示,上述这两条规定对于“屏摄”行为合不合法的界定,“都有些模糊”。他解释说,前者只针对录音录像,并没有明确对于拍照的界定;而后者的规定中,如果“屏摄”者没有将拍摄图片用于商业目的,也很难界定为侵权行为。“目前来看,屏摄行为是否违法很难界定”。

也有网友指“屏摄”属于“盗摄”。对此,陈敏表示,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亲友分享、个人研究、课堂教学等,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该行为与“盗摄”在主观恶意方面是存在区别的。“这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她说,若是以商业为目的,拍摄单张或多张照片、视频,并进行传播的,则不属于合理使用,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由此可见,在法律层面,屏摄与盗摄性质不同:前者情节相对轻微,多年来观影礼仪和版权保护意识普及程度有限,要按使用情况分析侵权程度;后者则一直是较严重和明显的侵权行为。

当然,“屏摄”行为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观看电影时拍摄照片并发送到社交媒体等行为有可能会侵犯了电影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缺乏版权限制规则适用的情况下同样构成侵权。

“屏摄”会造成哪些影响?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屏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违法。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屏摄行为是在电影放映过程中进行拍照摄像,哪怕是在自己的朋友圈,也可能被视为剧透的行为,还会影响到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不应鼓励大家在电影院拍照、摄像”。

影视业从业者刘小姐指出,屏摄行为看似无害,实际上却可能对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带来潜在的权益损害。“看似每个人只拍了一帧,但一帧帧结合起来就可能造成剧透,传播到网络上,会影响网友对剧情的期待,更是对创作团队和片方权益的侵害。”

她还指出,不同类型的电影,有不同的宣发节奏,“所谓‘通过屏摄帮助电影宣传’的说法,不仅无助于票房增长,还可能拉低票房。”

汪小白非常反感充斥影院的屏摄行为。“在电影院里,拿出手机拍照录像的观众几乎场场都有,尤其在片尾滚字幕的时候。更让人讨厌的是,有些人甚至在电影放映过程中,就拿出手机来拍,对其他人的观影感受影响很大。”

网友“nomo”建议,如果一定要“打卡”或者证明自己看过电影,可以通过晒票根或下载剧照的方式:“剧照又清晰又精美,用来打卡多好。”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三半撩电影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