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4年3月27日中午12时许,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岳口乡长兴村村民在田里忙完活回家,路经本村樟树坪时,忽然看见盱江水面上有一白色物体上下漂浮,忽隐忽现。他揉了揉眼睛再细瞧时,不由失声惊叫:"哎呀,好像是具女尸!"
阳春三月,正是"江南无处不飞花"的季节。素有"江南粮仓"美誉的赣抚平原,盱江两岸到处是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
1994年3月27日中午12时许,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岳口乡长兴村村民在田里忙完活回家,路经本村樟树坪时,忽然看见盱江水面上有一白色物体上下漂浮,忽隐忽现。他揉了揉眼睛再细瞧时,不由失声惊叫:"哎呀,好像是具女尸!"
这天正是星期天,下午1时许,县公安局值班室电话铃疾响,值班干警听取了岳口乡派出所发现女尸的案情报告后,立即向局长汇报。
不到半小时,警车载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赶赴距县城20公里外的现场。
到达现场后,迅速将女尸打捞上岸,尸体勘验和现场访问同时进行。
死者年约20岁,上穿米黄色羊毛衫,内衬衣被卷翻在头部上方,下着黑色健美裤和花短裤均被褪到膝盖以下。头部有5处钝器伤,颈部有3处刺切创口,尸体经较长时间浸泡已开始腐败、变形。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推断,死者遇害应有一周左右的时间。死者身上除发现一块已停摆的飞亚达女式手表外,无任何能帮助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无名女尸案件的侦破工作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晚,县公安局会议室灯火通明。刑警副大队长黄汝勋分析:"从死者身上有尸苔来看,尸体在水中浸泡漂泊的时间比较久,很可能是罪犯将被害人杀死后即移尸盱江,企图灭迹。而近几天连续下雨,盱江水位上涨,尸体很可能是从上游方向冲至现场的。我们对现场上游盱江两岸的有关乡村进行了调查,没发现有失踪的女青年,死者究竟是哪里人,目前尚不清楚。"另一位侦查员接过话题:"首要问题是查清尸源!先查清尸源,然后顺藤摸瓜。"
公安局陶局长一锤定音:"大家仔细想想,近期是否有女青年失踪?"建昌派出所张副所长联想起3月21日南城县新型建材公司吴经理曾反映过该公司女出纳黄燕珍突然不知去向,派人四处寻找仍下落不明,在查其账目时,发现黄于3月18日私取公款29000元,这笔公款也去向不明。"莫非死者就是黄燕珍?"大家将女尸的年龄、身高、衣着等特征同黄燕珍联系起来比较,认为基本一致。
"看来无名女尸极可能就是黄燕珍,必须尽快核实准确。"干警连夜冒雨驱车赶往距县城20公里外的上唐镇,把黄燕珍的父母等亲戚接到县公安局。第二天一早前往岳口乡长兴村辨认尸体。黄燕珍的父母和亲戚一路忐忑不安,在辨尸的一刻即化作呼天抢地的哀嚎:"燕珍,你死得好惨......"
无疑,死者就是黄燕珍。查清尸源,头一关已突破。但黄何故遇害?凶手是谁?
3月28日上午,专案组在查清死者身份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再一次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周密的分析,形成了几点共识:从死者胃内消化状态判断,死者应是在最后一顿饭后的2-3小时内被害的。
根据黄的女友刘某反映,3月20日下午她在黄住处玩,并与黄一起吃晚餐,晚6时离开,21日黄未上班,从此失踪。这一情况说明黄遇害的确切时间应是3月20日晚6至9时之间。经化验,从死者分泌物中可以排除J杀;黄生性活泼开朗,人际关系尚好,与人无冤无仇,报复杀人也可排除;黄的被害唯有罪犯谋财害命、杀人灭口的可能性大,黄被害与29000元巨款下落不明显然有着内在联系。
基于上述分析,专案组决定把侦查工作的重点确定在与黄有接触的关系人周围,特别是将黄失踪前与其接触频繁的人纳入侦查视线,逐个排查。
"县建设银行出纳李建华有重大嫌疑!"
三个侦查小组调查反馈的重要信息都与李建华有关:其一,黄燕珍生前的日记中谈到她的情趣、爱好跟李相似,称李不仅有份好工作,而且会做人能挣钱,表露了对李有好感;其二,3月18日中午12时和下午5时,李先后2次到新型建材公司找黄燕珍,下午在黄住处取走了一包东西;其三,3月18日黄在建设银行提取29000元公款时,正值李当班,是从李手中取走这笔巨款的;其四,李在2月份先后两次借贷共10000元还赌债,债台高筑。
专案组对几名嫌疑对象反复排查后,目标较为集中,遂将李建华列为一号对象进行重点侦查。
李建华,男,24岁,江西金溪县人,1992年由金溪调南城县建行担任出纳,未婚,住建行单身宿舍。
3月28日深夜,李在睡梦中被传唤到公安局。
初审较量,李神态安详,谈吐自然,表现出若无其事,非常镇定,一个通宵的审问毫无结果。
据了解,李在单位表现尚好。"李建华像杀人犯吗?是否搞错了?"部分干警产生了疑惑、动摇。第二天,专案组调集精干力量,围绕李建华深入开展工作。
在搜查李的住处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情况,但李建华的邻居王某反映:3月21日中午,看见李用自来水冲洗了房间地面,并向她借用了拖把。李建华的同事也反映,李原来一直住宿舍前面一间单人房,3月25日才搬到隔壁与同事乐某住一处。
"好狡猾的家伙!"侦查员们合计,心中便觉得有底。迅速对他原来的住屋再进行了仔细工作。在床脚内侧发现几滴血迹,又在靠背凳脚上发现了喷溅性点状血迹。
"找到了杀人现场,终于逮住了狐狸尾巴!"
在确凿的证据下,李建华对其谋财杀人、抛尸盱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李犯的交代,侦查员们在其使用的多用插座内缴获了一个29000元活期存折,至此案情大白。
原来,2月,李建华贷款一万元赌博,全部输光。贷款要还,输本想捞,怎么办?
心中忧虑交加,彻夜难眠。忽然他想起了女友新型建材公司出纳黄燕珍,认为她单纯幼稚,可资利用,便打起了黄的主意。
3月18日中午,李建华到黄的住处找到黄说:"我想向你借3万元钱,因做生意急用,请你帮帮忙。"黄开始不同意,怕被经理发现不好办。李安慰道:"只要你不告诉任何人,吴经理是不会知道的。这笔款只是暂时周转几天,我保证在下周一还给你,另外给你个人500元好处费。"
财迷心窍,黄被说动了心,约好当天下午6时交钱给李。李将29000元公款骗到手,为达到占有这笔公款的目的,便开始谋划杀人灭口的第二步计划。
3月20日晚8时许,李来到黄的住处,见黄正在房间听三用机,便心生一计说:"你这三用机音质没有我的三用机好,去我那里听吧。"单纯的黄未料到其险恶用意,当即随李到了建行李的住处。黄进房后,便坐在桌旁,打开三用机一边收听,一边随意翻阅桌上的杂志。这时李犯凶相毕露,瞅准时机,趁黄不备悄悄拿起一根准备好的木棍,穷凶极恶地朝黄头部猛击数下……当天深夜将黄燕珍的尸体抛入约200米外的盱江。
来源:老张旧案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