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这是个难题吗?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22 07:02 1

摘要:自古以来,法律对正当防卫都是有规定的。周朝的《周礼·秋官·朝士》规定,凡盗贼在乡邑及家人中行凶,杀之不为罪。汉朝的《义疏原案》规定,若军中乡邑有盗贼来劫掠,窃取财物并挟持家人,当场将其诛杀无罪。而到了唐朝的《唐律》对正当防卫则有了详细规定,比如有人打你的家人,

自古以来,法律对正当防卫都是有规定的。周朝的《周礼·秋官·朝士》规定,凡盗贼在乡邑及家人中行凶,杀之不为罪。汉朝的《义疏原案》规定,若军中乡邑有盗贼来劫掠,窃取财物并挟持家人,当场将其诛杀无罪。而到了唐朝的《唐律》对正当防卫则有了详细规定,比如有人打你的家人,你可以还手打伤他,只要不打残、不打死都没事;如果有人半夜闯入你家,你当场修理他并不犯法,但如果事后再去找他麻烦就不行了。

总之其原则就是该防卫就得防卫,只是必须掌握好分寸,而这种分寸的界线也是比较明晰的。其实这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既要让防卫的一方敢于用暴力保护自己的安全,也能让加害的一方不至于轻易丢了性命。

可是如今的法律社会,正当防卫的分寸反而变得难以把握了,很多案例表明,当你遭受别人殴打或者侵害时,只要一还手似乎就会将双方的关系演变成了互殴。以至于有穿着警服的人在短视频平台上教育大家,如果有人殴打你,却因你的还手而导致事态扩大,就会变成互殴,双方都要承担责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面对殴打尽量不要还手,保持纯粹的受害者的姿态。

然而这种说法便让受害者失去了把握分寸的能力,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还那一下手会不会产生扩大事态的后果,所以打不还手似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当忍受不了被打的疼痛,自然还可以选择逃跑,好汉不吃眼前亏,落荒而逃也是一种智慧。总之你是不应该还手,从而让执法者为难。

我想,法律的初衷绝不是要助长坏人的气焰,也不是要让受害者忍气吞声。可是现实却不时出现正当防卫因还手而被判互殴的案例,让人对法律的公正产生怀疑。

2020年11月份,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老板张女士因在店内与一位醉酒的顾客刘某产生了冲突。刘某在张女士打电话报警时挥拳打来,张女士被打了三拳之后便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朝刘某反击,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刘某将张女士压制在地上。仅一分钟时间,二人便被周围的顾客拉开。事后公安机关认定,醉酒男子刘某寻衅滋事殴打张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张女士殴打用啤酒瓶将刘某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张女士说,公安机关称刘某推她,她也还手了,就叫互殴。

受到别人殴打,还手反击是理所当然事,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呢!那么为什么警方要劝说受害者不要还手呢?我觉得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挨打的不是他们,二是强行降低题目难度,便于和稀泥。只要还手就算互殴,处理起来就可以各打五十大板了,显得公平公正,哪管他合不合理。

我们可以理解有关部门的难处,但是,这种做法显然会给社会风气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面对行凶,却不敢还手,这无疑助长恶人的嚣张气焰,面对别人受到侵害,却不敢见义勇为,怕从见义勇为变成殴打别人,这无疑让社会缺少了正气与勇敢。

也许只有激发起人们保护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的勇气,才符合正当防卫应有的积极意义。

来源:言之无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