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互殴?属于正当防卫吗?这起案件给出不一样的答案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1 12:46 1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当遭遇他人的暴力侵害,出于本能,我们往往会选择还手。但这看似简单的举动,却在法律层面引发了诸多争议。还手,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会被认定为互殴呢?这一问题困扰着许多人,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被打还手的迷思

在日常生活中,当遭遇他人的暴力侵害,出于本能,我们往往会选择还手。但这看似简单的举动,却在法律层面引发了诸多争议。还手,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会被认定为互殴呢?这一问题困扰着许多人,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昆山于海明案、福州赵宇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的报道,以及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正当防卫” 这一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昆山于海明案中,于海明面对刘海龙的持刀追砍,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夺刀反击,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也让人们对正当防卫有了更直观的认识。福州赵宇案同样备受关注,赵宇在听到楼下女邻居的呼救声后,挺身而出,制止了施暴男子的行为,却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拘捕归案,后经检察机关审查,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赵宇被无罪释放。这些案件的出现,让公众开始重新审视正当防卫制度,也让人们意识到,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地进行反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电影《第二十条》则以艺术的形式,将正当防卫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进一步推动了这一理念的传播。这部电影通过生动的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观众深刻理解了正当防卫的重要性和意义,也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一法律制度。在这些案件和电影的影响下,刑法第二十条被逐渐激活,它如同一条清晰的界限,划分出了 “罪与非罪” 的边界,让人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领域,对于那些没达到犯罪程度,仅面临行政处罚的情况,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却依然存在诸多争议。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轻微的暴力冲突案件,往往因为法律适用的不明确,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么,在这些治安处罚案件中,正当防卫制度究竟该如何适用?被打还手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这成为了我们亟待探讨的问题。

张女士的遭遇

时间回溯到 2020 年 11 月 22 日晚上 9 点多,山东淄博的夜晚透着丝丝寒意。张女士和往常一样,在自己经营的饭店里忙碌着,店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位就餐的顾客,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常。然而,两名醉酒男子的闯入,打破了这份平静。

刘某和同伴踉踉跄跄地走进饭店,与朋友打过招呼后,刘某拿起桌上未开启的啤酒,打算再喝两杯。只见他将酒瓶放到桌角,用桌子边缘起瓶盖,“砰砰” 的声响让张女士心疼不已,那可是她辛苦经营的饭店,桌子被这样磕坏,她怎能不心疼?于是,张女士赶忙上前劝告,并贴心地拿来了开瓶器。

可谁能想到,刘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大声嚷嚷着,像是被触犯了什么底线。紧接着,他拿起桌上的酒瓶,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砰” 的一声巨响,玻璃碎片四溅,周围的顾客都被吓了一跳,张女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得不知所措。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赶快打电话报警,可还没等拨通电话,刘某便边辱骂边挥拳朝她打了过来。

刘某身材高大,而张女士身材瘦小,力量的悬殊在这一刻尽显无遗。刘某三次挥拳,张女士根本无力招架,被打得倒向一旁的桌子。在这危急时刻,出于本能,张女士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朝刘某反击。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刘某凭借着体力优势,将张女士压制在地上。好在周围的顾客反应迅速,很快就将两人拉开,从刘某动手打人到冲突结束,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但这一分钟,对张女士来说,却无比漫长。

回过神来的张女士,看着眼前一片狼藉的饭店,心中满是苦涩。刘某满脸是血,而她自己身上也有多处擦伤,店内的桌椅东倒西歪,一片混乱。接到报警后,当地辖区派出所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民警们认真查看了现场冲突视频,仔细询问了当事人和周围的目击者。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认定,醉酒男子刘某寻衅滋事殴打张女士,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然而,对于张女士,公安机关却认为她用啤酒瓶将刘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 200 元。当张女士听到公安机关给出的 “互殴” 认定时,她满心的委屈与不解,“公安机关说刘某推我,但是我也还手了,就叫互殴。” 在她朴素的认知里,自己是受害者,是在遭受侵害时的本能反抗,怎么就成了互殴呢? 但作为饭店老板,张女士还要考虑生意的稳定,她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深究这件事,而且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无奈之下,她只好选择接受处罚。

赔偿纠纷与诉讼之路

本以为接受完处罚,这件事就彻底翻篇了,生活能回归平静。可张女士万万没想到,刘某竟如此得寸进尺。没过多久,刘某就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以自己脑袋被打成轻微伤为由,狮子大开口,要求张女士赔偿 4 万元,还恶狠狠地威胁道,“要是不赔,就去法院起诉你!”

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张女士又气又恼。她满心委屈,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反倒成了被索要赔偿的对象?而且,事发时场面混乱,她根本不确定刘某的伤是不是自己拿啤酒瓶反击造成的。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刘某这种嚣张跋扈的态度,简直是把她的忍让当成了软弱可欺。

张女士越想越觉得憋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 2021 年 5 月,她毅然决然地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能讨回一个公道。她在诉讼中坚定地指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能还她一个清白。

然而,现实却给了她沉重的一击。2021 年 11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让张女士难以接受,她不明白,为什么法院没有看到事情的真相,没有理解她当时的无奈与反抗。

但张女士并没有被这一次的挫折打倒,她心中对正义的渴望依然熊熊燃烧。她不服一审判决,迅速提起了上诉。她期待着二审法院能重新审视这个案件,给她一个公正的裁决。可是,2022 年 3 月,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再次让她失望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审法院都认为,虽然张女士用啤酒瓶殴打刘某系被迫反击行为,但该行为存在一定社会危害性,故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得当。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女士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无助,但她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儿让她依然没有放弃。她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她也要紧紧抓住。然而,2022 年 10 月,山东省高院以同样的理由裁定驳回张女士的再审申请。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历时一年半,每一次的等待都充满了希望,可每一次的结果都让她的心更冷一分 。但张女士始终坚信,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她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还自己一个清白。

转机出现

张女士并没有就此放弃,只要还有能走的法律途径,她都想去尝试。在律师的建议下,张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她期盼着检察机关能为她拨开迷雾,找到案件的真相。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受理了这起监督申请,并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调查。检察官们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也明白张女士对公正的渴望,因此他们不敢有丝毫懈怠。他们反复查看现场视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希望能从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

终于,检察官们注意到了一个关键细节,这个细节如同黑暗中的一丝曙光,让整个案件出现了转机。在张女士的饭店内,靠墙装有铁质的暖气片,从事发时的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冲突发生时,刘某将张女士压倒在地上,虽然倒地的位置被阻挡无法完全看清,但两人的头部离暖气片非常近。这一发现让检察官们敏锐地意识到,不能排除刘某撞到暖气片而导致面部受伤的可能。

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一推测,检察官们又对刘某的伤情鉴定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发现,刘某的伤口形状和位置,与撞到暖气片受伤的特征极为相似。同时,检察官们还询问了当时在场的其他顾客,希望能从他们那里获取更多的线索。经过一系列严谨的调查和分析,检察官们认为,刘某面部轻微伤的成因存在重大疑问,公安机关认定张女士用啤酒瓶将刘某打伤这一事实,证据并不充分。

这一关键细节的发现,让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本被认定为 “互殴” 的张女士,其行为有可能被重新界定为正当防卫。这一发现也让张女士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她坚信,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自己的清白也即将得以昭雪 。而检察机关的这一发现,也为后续的司法程序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一场关于正义的接力赛,仍在继续。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

在法律的框架下,正当防卫与互殴有着明确的定义和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互殴,通常是指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互相实施暴力攻击行为。从主观目的来看,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是一种被动的、防御性的行为;而互殴的双方则是主动地追求伤害对方的结果。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正当防卫和互殴却并非易事。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需要综合考量行为动机、手段、程度等多个方面。以张女士案为例,最初公安机关将其行为认定为互殴,这一认定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从行为动机来看,张女士是在遭受刘某的无端攻击后,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才进行的反击,她的目的并非主动去伤害刘某,而是为了制止刘某的不法侵害行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从行为手段上分析,张女士拿起啤酒瓶反击,是在当时紧急的情况下,为了抵御刘某的攻击而采取的无奈之举,并非主动寻衅滋事。再看行为程度,张女士的反击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她只是在刘某对其进行殴打时进行了反抗,且最终造成的伤害结果也并非是她主动追求的。

然而,最初的认定却忽略了这些关键因素,简单地将张女士的还手行为认定为互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的认定不仅让张女士感到委屈和不公,也引发了公众对正当防卫制度在治安案件中适用的质疑。幸运的是,经过检察机关的深入调查和抗诉,法院最终对案件进行了再审改判,这一纠正意义重大。它不仅还了张女士一个公道,让正义得以伸张,更重要的是,它明确了在治安案件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标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这起案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法律的公正与进步

张女士案的再审改判,无疑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司法实践。它让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精神,成功穿透到治安案件领域,成为了照亮正义之路的明灯。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张女士个人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一次庄严宣告。它向我们表明,在法律面前,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无论案件大小,法律都会秉持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个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和评判。

这起案件的改判,也为今后治安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它犹如一把精准的标尺,明确了正当防卫在治安管理领域的适用标准,让执法者和司法者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有了更为清晰的指引。这将有助于减少以往 “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的现象,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

从立法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正当防卫条款,这无疑是对张女士案等一系列司法实践的积极回应。这一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进一步完善了正当防卫制度,使其在治安管理领域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有助于执法部门更加准确地判断行为的性质,避免出现错误的认定,也让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更加坚定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面临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会给予我们公正的裁决。同时,我们也应积极关注法律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在法治的阳光下,享受安全、和谐的美好生活。

来源:铜陵黑知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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