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山东省新泰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在 2024 年 5 月时,当地一名年仅 12 岁的女孩通过网络结识了 17 岁的男孩李某某,随后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进而发生了性关系。到了 12 月,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接受治疗,令人痛心的是,经检查她被查出 H
一、事件回顾:令人痛心的未成年遭遇
近日,山东省新泰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在 2024 年 5 月时,当地一名年仅 12 岁的女孩通过网络结识了 17 岁的男孩李某某,随后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进而发生了性关系。到了 12 月,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接受治疗,令人痛心的是,经检查她被查出 HPV 阳性,且有着半年的性生活史。
12 岁,本应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在校园里汲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年纪,却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这无疑给女孩的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而这件事也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都对女孩的遭遇感到十分痛心和惋惜,同时也对后续的处理情况格外关注。新泰市在第一时间就成立了由公安、卫健、妇联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在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并表示会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处理。而且,相关部门还贴心地安排了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以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希望能尽量减少这件事给女孩带来的伤害。毕竟,对于这样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受害者来说,身体上的伤痛或许可以慢慢治愈,而心理上的创伤更需要细致入微的关怀与帮助来抚平。
二、法律定责:强奸罪的判定依据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对于与不满 14 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就如这次山东省新泰市发生的事件中,12 岁的女孩属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阶段,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充分认知以及独立的性同意能力。所以,无论其是否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法律都认定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另一方构成强奸罪。17 岁的男孩李某某与该 12 岁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从法律层面来讲,其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避免她们在懵懂无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下受到性侵害。
在这类涉及幼女的性侵害案件中,“明知” 对方不满 14 周岁是一个关键的认定因素。两高两部 2023 年 5 月 24 日《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此有着细致的阐释,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 “明知” 对方是幼女。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则要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多方面进行观察,如果通过这些外在表现可能判断出是幼女,而行为人依然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同样应当认定行为人 “明知” 对方是幼女。例如在一些实际案例中,有的幼女虽然外表打扮、言谈举止等看起来较为成熟,甚至可能会谎报年龄,但如果从整体情况综合判断能够知晓其幼女身份,行为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也会被认定为 “明知” 对方是幼女从而构成强奸罪。这就要求行为人在与未成年人交往并涉及到亲密接触时,要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来逃避法律责任,法律通过这样的认定原则,进一步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免受性侵害的防线。
三、医院责任:强制报告制度的审视
2020 年 5 月,最高检、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一制度有着重大意义且要求明确。它规定了诸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让那些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所遁形,从而严厉惩治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能确保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切实维护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像在日常的医疗工作场景中,如果医生接诊到身体有非正常损伤、遭受性侵害迹象或者出现怀孕、流产等情况的未成年患者时,就需要高度警觉,按照制度要求履行报告义务。这一制度其实是给未成年人搭建起了一层坚实的保护网,让隐藏在暗处的侵害行为更容易被发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形成一种联动机制,从多方面、多角度来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在此次山东省新泰市的这起事件中,涉事医院在女孩此前就医时未进行报警,很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强制报告制度。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本应有着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对相关制度的敏感性,尤其是面对未成年人患者出现的异常情况时,更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该女孩因盆腔炎住院,又被查出 HPV 阳性且有半年性生活史这样的特殊情况,医院在知晓这些信息后却未采取相应的报告行动,这一行为带来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
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对犯罪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得侵害者有机会继续逍遥法外,让女孩可能持续处于一种危险或者受伤害的境地。另一方面,从责任追究层面来看,医院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层面的处罚。参考以往的诸多案例,有的医院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其进行督促整改,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经济处罚等,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对医疗机构作出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理。所以,涉事医院必须要为其可能存在的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的行为负责,这也给其他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要严格落实这一制度,不能有丝毫懈怠,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
三、多方举措:后续处理与关怀保障
对涉事男孩的处理。在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中,17 岁的男孩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尽管李某某本身也是未成年人,但我国法律对于此类涉及与不满 14 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着明确判定,其行为已涉嫌强奸罪。
我国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时,秉持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通常会从宽处理。不过,这只是在量刑等方面作为罪轻的考量因素,绝不是使其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犯罪行为依然要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后果。就像在本次事件里,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红线,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司法机关后续也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具体的情节、证据等情况,来公正地对其进行审判,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同时也给社会一个明确的警示,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敬畏法律,避免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女孩的帮扶。对于受到伤害的 12 岁女孩,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关怀。一方面,安排了专业的专家团队对女孩进行医治,希望能尽快帮助她恢复身体健康,消除因这件事带来的身体方面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同步开展了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因为对于这样年龄尚小的女孩来说,此次事件带来的心理创伤可能是巨大且持久的,需要专业的心理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的沟通、科学的疏导方式,去帮助她排解内心的恐惧、悲伤、羞耻等负面情绪,引导她慢慢走出阴霾,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和积极乐观的心态。
社会各界也都在关注着女孩的后续情况,大家都希望她能在众人的关爱下,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能够在校园里安心学习、快乐成长,把这段痛苦的经历慢慢放下,开启崭新且充满阳光的生活篇章。同时,这也提醒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共同努力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充满关爱的成长环境,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四、社会反思:预防与保护的再思考
这起发生在山东省新泰市的 12 岁女孩遭遇,无疑给我们的社会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让我们不得不去深刻反思,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究竟还存在哪些不足,又该如何去改进,从而更好地预防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一是性教育的缺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性一直是家庭、学校羞于启齿的话题,家长和老师们往往对性教育持保守态度,甚至避而不谈,觉得谈论性问题会引起青少年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导致不良的行为和行为模式。然而,正是这种观念,使得很多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性知识,对性的认知存在片面和偏差,就像这次事件中的女孩,可能正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性知识,才陷入到这样的伤害之中。而事实上,性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了解性健康知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地方成功开展性教育的经验,比如通过开设性教育课程、组织讲座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性知识,引导他们以健康、科学的态度看待性。
二是各相关责任主体落实保护制度不到位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以医院为例,在这起事件中,涉事医院可能违反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面对女孩这样特殊的情况却未采取相应的报告行动,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也让女孩持续处于危险或受伤害的境地。这反映出部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相关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淡薄。其实不止医院,其他诸如学校、社区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保护制度,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联动机制。
三是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的监护作用也至关重要。有的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和关心,对孩子的日常行为、交友情况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引导,导致孩子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像事件中的女孩通过网络结识他人并发展出不当关系,或许就是家庭监护缺失的一种体现。家长们应当更加关注孩子的成长变化,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支持,同时也要向孩子强调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社会层面也应当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比如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渠道的管理,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到大量色情、虚假的性知识以及其他有害内容。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各项责任和要求,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能够真正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
这起事件给我们带来的伤痛不应只是一时的,而应该成为推动整个社会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动力。家庭、学校、医院、社会各方面都需要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还未成年人受到应有的保护。
来源: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