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7月17日,四川自贡九鼎百货大楼在施工期间,因作业人员切割产生的高温熔渣喷溅引燃夹芯彩钢板等保温材料引发火灾,造成16人死亡,39人受伤。
短短几分钟
就能将整栋建筑外墙“吞噬”
不仅阻碍人员安全疏散
更给消防救援带来巨大挑战
近年来
因这两类安全隐患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一次次为全社会敲响警钟
警示我们必须重视
动火作业与建筑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
案例一
2024年7月17日,四川自贡九鼎百货大楼在施工期间,因作业人员切割产生的高温熔渣喷溅引燃夹芯彩钢板等保温材料引发火灾,造成16人死亡,39人受伤。
案例二
2023年3月27日,河北沧州沧县崔尔庄镇东村一废弃冷库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火灾,导致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23万元。经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原因为施工作业人员违规使用气焊切割引燃冷库墙面的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导致火灾。
案例三
2023年4月17日,浙江武义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工人违章电焊引发火灾,蔓延至顶棚保温材料,造成1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6.5万元。
“任性”电焊很危险
遇上易燃可燃建筑保温材料
更是一对“夺命组合”!
如何有效解决
这两个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
今天,我们邀请到李国宝工程师
从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政策入手
向大家科普
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有关知识
李国宝
汕头市澄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9级)
李工,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汕头市近期开展的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整治工作,欢迎!
大家好!我非常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向大家解读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政策。去年年底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先后部署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两项专项整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迅速响应,制定相应的全链条治理方案,于4月21日正式启动实施。这次整治将通过系统治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相关领域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
李工刚才介绍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请问能介绍一下什么是动火作业以及动火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吗?
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其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有:
1、焊渣、火花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爆炸。
2、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引火源引起燃烧爆炸。
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4、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
5、作业人员技能低下、无证上岗,带来风险。
6、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火灾爆炸。
7、使用电焊机作业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及气体燃爆。
动火作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诸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涉及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在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方面,您有什么需要提醒的吗?
动火作业要牢记“六必须”:
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目前,关于动火作业,上级有没有什么指导性文件呢?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就人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包、承租或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应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安全职责。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
二、严格内部审批公告。单位应建立完善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动火作业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动火作业前,应在建筑主入口、作业现场和其他重点显著位置进行公告。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
三、严格作业人员管理。单位应加强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动火作业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应急逃生和处置能力,不得使用无证、人证不符的人员进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
四、严格作业现场管控。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作业期间,应清除动火区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爆炸的,应立即组织疏散、报火警、实施扑救。
五、鼓励举报违规动火。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单位对交办、转办的举报信息及时查处,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奖励。
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工,请问您能否按燃烧性能等级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保温材料呢?
A 级:不燃材料
B1级:难燃材料
B2级:可燃材料
B3级:易燃材料
A级保温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要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常用的A级保温材料包括岩棉板、发泡水泥板、发泡陶瓷板、玻化微珠保温砂浆等。
B1级保温材料:难燃材料,具有较好的阻燃作用,遇到明火或高温难以起火,火源移开后燃烧会立即停止。常用的B1级保温材料有经过特殊处理的聚苯板(EPS)、挤塑板(XPS)、聚氨酯板(PU)等。
B2级保温材料:属于普通可燃材料,在点火源功率较大或有较强热辐射时,容易燃烧且火焰传播速度较快,有较大的火灾危险。常用的B2级保温材料包括普通聚苯板、挤塑板、聚氨酯板等。
B3级保温材料:属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电焊渣等点燃,而且火焰传播速度极为迅速,无论是在施工,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其火灾危险性都非常高。因此,在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中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常用的B3级保温材料包括聚苯泡沫等。
关于建筑保温材料有哪些使用规定呢?
现行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明确规定:
6.6.1 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当采用B1级或B2级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或制品时,应采取防止火灾通过保温系统在建筑的立面或屋面蔓延的措施或构造。
6.6.2 建筑的外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不燃性结构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复合保温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外围护结构的耐火性能要求。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级或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不燃性结构的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6.6.4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均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
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 、与其他功能的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6.6.5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建筑或场所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1、人员密集场所;
2、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6.6.6 除本规范第6.6.2条规定的情况外,住宅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为A级;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100m时,不应低于B1级。
6.6.7 除本规范第6.6.3条~第6.6.6条规定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不大于50m时,不应低于B1级。
6.6.8 除本规范第6.6.3条~第6.6.5条规定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与封堵措施。
6.6.9 下列场所或部位内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1、人员密集场所;
2、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
4、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
5、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6.6.10 除本规范第6.6.3条和第6.6.9条规定的场所或部位外,其他场所或部位内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时,保温系统的外表面应采取使用不燃材料设置防护层等防火措施。
群众应如何购买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呢?
建议群众前往大型建材市场、正规家居卖场或有资质的网络平台选购建筑保温材料。这些渠道一般对入驻商家审核严格,产品来源相对可靠,售后服务也更有保障。正规厂家生产的保温材料,产品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要留意产品是否有相关的质量认证证书,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燃烧性能等级标识等。这些认证是产品质量达标的证明,能让您购买更放心。切勿贪图便宜从一些无牌无证的小作坊购买,以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保温效果差,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感谢李工的详细解答!
防患未“燃”,平安相伴
各单位和作业人员
务必按照规范选用建筑保温材料
同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规范操作流程
共同织密消防安全防护网
为生产生活筑牢安全屏障!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