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近日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长沙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明确以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原则,向特定群体配售保障性住房,为住房困难群体和引进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华声在线5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记者近日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长沙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明确以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原则,向特定群体配售保障性住房,为住房困难群体和引进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办法》划定两类核心保障对象:一是城市户籍中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二是城市发展所需的引进人才。申购规则明确“一户一购”,本市城区户籍家庭需至少1人取得本市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产业引进人才家庭则要求至少1人在长沙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同样需满足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条件。不过,经认定的人才购买首套房源时可豁免社保缴纳限制。
在房源供给上,长沙采取“新建+收购”双轨模式。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划拨给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及园区国企用于集中建设;市、区国有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按“自愿出售、优先配售、可租可售”原则,市场化收购存量商品房。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至100平方米,收购房源以此为主,最大不超120平方米。
价格机制凸显惠民属性。配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核定,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为上限,由实施主体市场化确定并备案。同时,全面推行现房销售,申购家庭通过公开摇号获取选房资格及顺序号,未选中者纳入轮候库。值得注意的是,放弃选房累计两次的家庭,1年内将被限制再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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