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盐城某小学老师A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对3名学生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包含上述3名学生在内的15名学生实施了猥亵犯罪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A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近年来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
时有发生
令人痛心的是
在这些案件中
熟人作案的占比很高
据《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
(2013-2023)》显示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
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
案例一
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盐城某小学老师A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对3名学生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包含上述3名学生在内的15名学生实施了猥亵犯罪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A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二
被害人小A(女,14岁)父亲与朱某关系较好,朱某经常会到小A家与其父亲喝茶聊天。朱某利用小A父亲外出之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哄骗、威胁手段对小A实施多次猥亵,强行发生性关系。某日小A母亲发现小A异样,经询问,小A说出遭朱某性侵一事。当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立即对朱某实施抓捕,朱某对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法院审判,判处朱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案例三
被告人陈某某(男,36岁)与被害人小琴(女,9岁)系继父女关系。2017年9月某日,母亲将小琴接到北京,并在继父陈某某居住地附近的学校上学。小琴每周一至周五住校,周末回家和继父、母亲一起生活。小琴的母亲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在外居住,大概每两周回去看望小琴一次。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间,陈某某趁小琴的母亲不在,多次对小琴实施奸淫行为。小琴因为害怕被陈某某殴打,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后母亲在与小琴聊天中,无意间得知小琴和陈某某同床睡过,遂再三追问,小琴才哭着将被继父欺负一事告诉母亲。2018年2月,小琴母亲思来想去,最终选择报警,后陈某某被抓获。经审理,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一个个痛心的案例
不得不让我们警醒
孩子该如何防范并自救
通过一组图
来了解一下
一定要把这些告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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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1.亲吻、搂抱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视频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
2.明知对方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论其是否同意,也不论其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其实施了猥亵、奸淫行为,都构成犯罪。
3.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依法构成犯罪。
来源:安徽警方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