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飞 | 清前期中华一家“大一统”观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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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金飞(1990— ),历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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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飞(1990— ),历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原文刊发于《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栏目,仅代表作者本人学术观点,转载请注明来源。本微信版文章注释从略,引用请据原文。

摘 要:“大一统”是推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理念。清代以前,中央王朝秉持和实践的“华夷一家”观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不断发展壮大。以满人为主体的清朝统治者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其突出的历史贡献在于在继承以往“华夷一家”理念基础上,彻底突破了“华夷之辨”思维的束缚,重构了“中华一家”的“大一统”理念。顺治、康熙两朝倡导“满汉一体”与“天下一家”理念,努力纳中国各族于“大一统”中。雍正帝在把“华夷”关系定义为“一家”的同时,也系统解构了传统的“华夷之辨”思维。乾隆朝完成了对传统边疆“夷狄”观的摒弃,禁止称一些民族为“夷”,以“一统同文”来指导校改关于民族方面的歧视性用语,并将清朝疆域外的国家而非边疆地区民族界定为“四夷”。清前期重构的中华一家“大一统”观,实现了对历代王朝“大一统”观的突破,也在酝酿着近现代“中华民族”观的形成,对于新时代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有着深刻的历史启发。

关键词:清朝;“大一统”;“华夷之辨”;华夷一家;中华一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大一统”对中华文明突出的统一性特征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中华民族。“大一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元素,自秦汉以降,历代中央王朝无不把“大一统”作为实践的目标与指导国家统治的理念。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前期的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自在发展的最后阶段,“大一统”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革,特别是抛弃了传统“华夷之辨”理念,逐渐确立了多民族统一的“中华一家”观。清前期的“大一统”观是在承袭以往历代中央王朝民族观基础上,不断融入新元素进行重塑的结果。学界普遍认为,认识清史必须要读懂“大一统”观。从总体上看,近些年,学界在研究清朝“大一统”观时主要集中在关于其“独特性”的挖掘上,在研究方法上形成了极具范式意义的纵向比较法,基本的问题意识是探讨清代“大一统”的内涵与价值。在这些研究成果中,运用“华夷一家”来描述清朝多民族统一关系已然成为共识。只不过,应当看到的就是,清前期关于多民族统一观念历经了一个动态过程,尤其是关于“夷”的观念发生了历史性的演变,对此展开探索有裨于科学揭示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大一统”作为一种观念的提出源自《春秋》开篇所言“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将其解释为天下统一于一个政权和一个统治者。在“大一统”中所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如何实现对于中国多民族的统一。“华夷一家”成为重要的理念,是为强调各民族同属于一家人以及彼此之间是关系密切的共同体。

清代以前,中央王朝在宣扬其统治下的“大一统”业绩时,大都不同程度地在倡导“华夷一家”“华夷无间”“华夷一体”等相关理念,用来彰显对于各民族的包容以及多民族统一的贡献。西汉时期,中央王朝在处理与匈奴关系之时,就传递出“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的理念。唐朝时期,“华夷一家”理念继续被宣扬,在关于“胡越一家”的相关表述中,着重展现出对于“夷狄”群体的包容,“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元朝建立起空前辽阔的“大一统”国家,关于多民族统一方面,也秉持“混一南北,胡汉一家”的理念。李大龙认为,元朝从政策层面上彻底放弃了“华”“夷”的划分,为“大一统”思想赋予了全新的内容。明朝时期,统治者也注重倡导“华夷一家”理念,如明成祖朱棣就强调:“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从总体上看,清代以前,“华夷一家”成为中央王朝在处理与各民族关系时所遵循的一个重要理念,这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极具意义。

然而,也不应忽视的一个现象就是,清代以前,诸多中央王朝在倡导“华夷一家”理念之时,“华夷之辨”理念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并产生着影响,因此,“大一统”与“华夷之辨”并行存在成为客观历史现象。对此,李大龙指出,秦、汉、隋、唐、明等农耕族群王朝的“大一统”思想所共有的一显著弊端在于强调“大一统”的同时,又强化“华夷中外之分”。陈跃也认为:“自秦以后,疆域一统和‘华夷有别’成为汉至明时期‘大一统’思想的内涵。”“华夷之辨”理念提出的意图在于强调内诸夏、外夷狄,主要强调的是文化上的差异,正如钱穆所言:“所谓诸夏与戎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

明清鼎革,部分怀揣着故国情怀的中原士大夫通过著书立论来对清朝表达不满。其中,清朝统治者的“夷狄”身份就受到强烈排斥,部分中原士大夫用“夷狄不得为正统”理念表达对于边疆族群的敌视。杨念群指出,宋明新儒学把“华”“夷”差别提高到了“文明论”的高度加以重新诠释,“华”“夷”界线被严重固化了。为巩固统治,清朝在继承以往“华夷一家”理念基础上,努力倡导并构建多民族为共同体的理念,即中华一家。

事实上,中华一家理念也深刻符合了清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即华夷之间经过历史上不断的冲突与融合,逐渐走向一体。清朝有效统一了诸多“夷狄”,成就了新的“大一统”格局,这也需要用新的民族“大一统”观来指导国家的统治与治理,并适应“大一统”国家的发展演变。清朝统治者拥有强烈的“中国”观,始终认为自己是中国历代王朝的继承者。但与以往朝代所不同的就是,清朝不再强调“华夷之辨”,而是重新界定“夷狄”与汉人之间的关系,确立起符合清朝实际统治的中华一家“大一统”观念。

一、顺治、康熙朝的“满汉一体”与“天下一家”

早在清朝统一东北的进程中,就把处理满、汉、蒙民族关系作为政权立国的一项重要任务。皇太极把他所倡导的民族一体理念形象地称为“和”,“譬诸五味,止用酪则过酸,止用盐则过咸,不堪食矣。唯调和得宜,斯为美耳”。这事实上是宣扬一种多民族融合的观念,已经在自觉去尝试冲破“华夷之辨”思维,对此后的清王朝统治产生了深远影响。李治亭就认为,清代“大一统”理念发端于皇太极时期,皇太极提出的满汉一体和满蒙汉一体,打破了华夷分离旧格局,是在倡导新的民族观。

清朝定鼎北京后,在努力实现疆域统一与巩固政权的同时,也在积极整合各民族。尤其是强烈表达出多民族融合的观念,如“满汉一体”“天下一家”等,各民族逐渐被纳入到“大一统”观之中,使传统的“大一统”观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顺治一朝的实录文本乃至官方史书来看,清朝对于满汉一体观念的记载较为普遍,“满洲、汉人俱属吾民,原无二视之理”。与满汉一体相并行的就是,清朝把天下一家的多民族一体观念也积极进行推广。顺治七年(1650)八月,顺治帝册封西藏乌思藏喇嘛官冬日布为都刚时称:“朕混一天下,不分内外,视如一家。”清朝在表达两者关系之时,显然是在极力抹杀“华夷之辨”理念,积极赋予多民族一体的观念。天下一家的民族观也在康熙朝得到了继承与发扬。康熙帝强调:“朕统一寰区,无分中外,凡尔民人,咸吾赤子。”显然是以“大一统”之主的身份来强调多民族一体观念,面对尚未纳入有效管辖的各民族,也是以民族之间的一体化关系对待,从而表达出各民族属于天下一家的浓烈意识。

让各民族认同清朝的中国身份成为清初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任务。“大清”即是中国的观念已然受到少数民族的高度认可。康熙十二年(1673),吐鲁番国王玛墨忒赛伊忒上奏清廷时言:“臣国向以方物进贡中国已久,及闻天朝统一寰区,不胜忻喜。”康熙二十二年(1683),噶尔丹面对清朝使臣之时曾问:“闻中国有寇贼,今已平定,信乎?”“天下一家”理念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恐怕不容忽视。

然而,随着清王朝走向盛世,康熙帝也已不再满足对传统“大一统”观的继承,而是思考如何把各民族真正统筹到“大一统”观中,这也意味着在力求追逐一种更加注重“实效”统治的民族观。康熙三十年(1691)的停修长城事件把横亘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障碍进行了清理,从而有效推动了蒙古入“大一统”。很大程度上,以往被帝王倚仗为险阻的长城是中央王朝“华夷之辨”理念的产物。昭梿在其著名的《啸亭杂录》中论述“古长城”时指出:“按始皇前未闻筑长城者,岂天地自然之界以限中外耶,抑果疏仡禅通所筑也?然则始皇之见亦为愚矣。”康熙帝在停修长城上主张实现以“德”代“险”的理念转变,表达出对于“华夷之辨”理念的厌恶,以及对于多民族融合的深切渴望与追求,这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长城防御体系的放弃对古代中国维持‘大一统’王朝疆域稳定而言是一次革命,而弃‘专恃险阻’为‘修德安民’则构成了清朝维持‘大一统’疆域稳定的重要政策特点,这是对传统‘大一统’思想的极大发展,不仅有助于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也为中原农耕和北疆草原游牧族群的交流、交往、交融及中华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扫除了人为和地理障碍”。

总之,在顺治、康熙两朝,清廷较为注重考虑对于中国身份以及明朝疆域的继承。出于稳定政局需要,其施政的重点在于如何着重维护好传统的“大一统”格局。然而,这种维护又绝非一成不变,而是极力注入多民族一体思想。特别是在宣扬满汉一体和天下一家观念的过程中,传统的“华夷之辨”悄然发生变化。

二、雍正朝对“华夷之辨”理念的解构

顺治、康熙两朝建构起的满汉蒙一体“大一统”观,已经在自觉去尝试突破传统的“华夷之辨”。但是,两代帝王显然并没有直接去触碰“华夷之辨”问题。究其原因,既有这一问题本身的敏感性使然,又表明解决此问题的时机尚不成熟。然而,突破“华夷之辨”对于清朝而言,有着不可回避的历史必然性,这直接关系着如何破解“夷狄不得为正统”这一与政权统治相关的历史性难题。雍正帝借曾静案之机对传统“华夷之辨”中的“华”“夷”关系进行了重新再定义。

雍正帝并不避讳谈“夷狄”,而是把“夷狄”的内涵用“籍贯”来重新进行界定,“本其所生而言,犹今人之籍贯耳”。“夷狄”仅是指地理位置上的不同,这就否定了以血缘区分“华”与“夷”的理念。“夷狄”既是指代地理位置,那么,也就实无必要对其进行“避讳”,这也是为何雍正帝愿意公开宣称自己是满洲身份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他甚至还比较严肃地批评了当时文本建构与历史书写中有意避讳“夷”的笔法:“谕内阁,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其所要表达的核心意蕴就是,“夷”本就不带有歧视色彩,那么,在文献编纂中如若还是在刻意回避,反而也成为对清王朝统治者“夷狄”身份的一种讽刺。

既然雍正帝把“夷狄”定义为地理方位,那么“夷狄不得为正统”也就不能成立。雍正帝借助孔子的“大德者必受命”话语对清朝的合法统治进行阐释,确立了有“德”即可为“正统”的新评判标准,“正统”具备了伴随“德性”可以发生转移的动态性特征,“是以德在内近者,则大统集于内近;德在外远者,则大统集于外远”。“正统”资格不再为汉人所垄断,这也给清朝的“正统”性找到了合法依据。

雍正帝并不否认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的“华夷之辨”这一事实。只不过,他认为“华夷之辨”是多元政权对峙的产物,是彼此之间用来鄙视和诋毁对方的话语:“从来华夷之说,乃在晋宋六朝偏安之时。彼此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是以北人诋南为‘岛夷’,南人指北为‘索虏’,在当日之人,不务修德行仁,而徒事口舌相讥,已为至卑至陋之见。”然而,在清朝已经是疆域“大一统”格局下,“华夷之辨”自是应当不复存在。

雍正帝“华夷一家”理念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紧紧依托于当时清朝所拥有的疆域“大一统”,“世祖君临万邦,圣祖重熙累洽,合蒙古、中国成一统之盛,并东南极边番彝诸部俱归版图,是从古中国之疆宇,至今日而开廓”。雍正帝较为关注“大一统”疆域对华和“夷”关系的融合作用,“九州四海之广,中华处百之一,其处东西南朔,同在天覆地载之中者,即是一理一气。岂中华与夷狄有两个天地乎!”在清朝疆域“大一统”范围内,传统“夷狄”所居之地已然演变成为内地,“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猃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而在这种华夷一家理念下,“四夷”已经和汉人一起并行成为中国或者中华民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消解“华夷之辨”的过程中,雍正帝反复重申以“君臣大义”为首的伦理观。他把君臣大义置于五伦之首,其言外之意就是,无论清朝统治者是以何种身份立国,作为其统治下的臣子都没有资格进行议论,“我朝奉天承运,‘大一统’太平盛世,而君上尚可谤议乎?且圣人之在诸夏,犹谓夷狄为有君,况为我朝之人亲被教泽,食德服畴,而可为无父无君之论乎?”这显然是利用君臣大义的伦理观给臣子上了思想枷锁。然而,雍正帝的目的并不是让曾静止言,而在于促使曾静转语。最终,曾静也表示臣服,为清朝的“正统”资格发表了诸多露骨的谄媚之言:“麒麟凤凰,不必尽出中土;奇珍大贝,何尝不产海滨!同在此天此地之中,一大胚胎,或左或右,孰分疆界,安得歧而二之!”

总之,雍正帝苦心设计的这场论战是对中国传统“华夷之辨”的极力批驳。尽管不能否认雍正帝有维护其专制统治的策略性需要,但“华夷一家”民族“大一统”观的提出有利于消除各民族之间的心理隔阂,能够促进多民族之间的相互交融,这其中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理解和肯定。

三、乾隆朝“四夷”观的进一步重构

乾隆帝登基以后,在继续强化其父“华夷一家”理念基础上,着重对传统边疆“夷狄”观进行了清理,既禁止把蒙古等民族称为“夷”,又运用“一统同文”对历史文献中“夷”的相关话语进行校改。这样做在把海外诸国群体作为新的“四夷”群体后,也就将中国边疆地区诸多民族从传统的“四夷”观中彻底分离出来,使其成为中华民族中必不可少的群体组成。

乾隆帝借助其父之语也同样地认为,华夷之间的区别仅是地理方位上的不同,“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因地而名,与江南、河北、山左、关右何异”。因此,“夷狄”与汉人一样拥有着平等领导天下的资格,“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南北中外所得私。舜东夷,文王西夷,岂可以东西别之乎?”乾隆帝还把华夷之间可以实现身份互换的观念进一步发挥,借助边疆内地一体化的发展潮流,构筑起传统边疆“四夷”观消失的理论体系。

在乾隆朝完成对西域新疆统一后,清朝的疆域也臻于极盛。乾隆帝始终不厌其烦地宣扬清朝的“大一统”疆域规模远远超越以往历代。在如此辽阔的疆域版图里,就不能再把边疆地区的民族笼统地称为“夷狄”。其中,乾隆朝禁止称蒙古为“夷狄”的现象颇为突出。就其背后的原因来看,除了对“大一统”疆域的考量外,还掺杂着其它政治考量,如接受儒家文化的浸润,坚决地维护清王朝统治,等等。如乾隆二十年(1755)三月,针对甘肃巡抚鄂昌称蒙古为“胡儿”的话语,乾隆帝极为恼火,围绕着满蒙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蒙古在整个清朝统治中的重要角色扮演展开了论证,并严厉斥责道:“蒙古自我朝先世即倾心归附,与满洲本属一体,乃目以‘胡儿’,此与自加诋毁者何异。”

乾隆帝对于传统带有歧视性“夷狄”观的清除还涉及史学领域。在“一统同文”理念指导下,乾隆帝借助他极力推崇的设馆修史工程,以历史评论者的身份进行泼墨着笔,对历史文本中关于部分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了重新翻译与校改。其中,《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就是清朝校改部分民族语言,昭示“一统同文之盛”的代表性成果。发生于乾隆晚年的查禁、缴换《通鉴纲目续编》政治文化活动也是践行“一统同文”理念的表现。乾隆帝借助帝王权威和流畅的官僚系统把这项活动推至全国广大地区,并明确指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要对该书中的辽、金、元三朝人名、地名音译进行校改,“所有《通鉴纲目续编》一书,其辽、金、元三朝人名、地名本应按照新定正史一体更正”。乾隆帝还强调,该书存在着“于辽、金、元事多有议论偏谬及肆行诋毁者”的现象,因此,他极力让地方督抚查禁此书,“使外间流传之本一体更正,不至遗漏,亦不得滋扰”,并将查缴结果送京上报,或予以改正,或直接销毁,“不致外间稍有流传,使无知诞妄之徒又行抄播,方为妥善”。这项查缴运动固然是为了加强意识形态上的统一,但客观上对于“一统同文”的推行,以及多民族“大一统”意识的宣传有着积极的作用。

乾隆帝还对历史上持“华夷之辨”理念的史官进行了猛烈批评:“孟子云:‘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此无可讳,亦不必讳,但以中外过为轩轾,逞其一偏之见,妄肆讥讪,毋论桀犬之吠,固属无当。即区别统系,昭示来许,亦并不在乎此。”表达出对于建构起“华夷一家”“大一统”观念的迫切态度:“大一统而斥偏安,内中华而外夷狄,此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是故夷狄而中华则中华之,中华而夷狄则夷狄之。”这是对传统“华夷之辨”观念的进一步摒弃。

然而,与极力淡化边疆地区民族为“四夷”的观念截然不同,乾隆帝却是一再公开宣称当时的噶喇巴、暹罗、柬埔寨等“外国”是为“夷狄”范畴。从而对边疆“四夷”与“外国”进行了明确划分,使得传统边疆地区民族从“四夷”中脱离出来。诸如“海外诸夷并苗疆等处,有各成书体者,一并访录”等类似话语的使用显然就是在有意对边疆地区民族与“外国”进行区别对待。边疆地区民族与“外国”成为两类明显不同的群体。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边疆地区民族是必须要存在的群体。无边疆地区民族的存在,就形成不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要包含中国所有民族。乾隆朝通过对“四夷”范围的重新界定,尤其是使其与“外国”形成严格区分,重构了边疆地区民族与“中华”的关系,从而使所重构的民族“大一统”观成为真正意义的中华一家。

四、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大一统”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的发展。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把统一作为自觉的遵循。清朝在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治理上与往代相比有着诸多耀眼之处。清前期,几代统治者经过不懈努力与精心经营,重构了合多民族为一体的中华一家“大一统”观,尤其是不再拥有以往的“华夷之辨”。清前期关于中华一家“大一统”观的重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从顺治、康熙两朝倡导的满汉一体、天下一家理念,到雍正朝对“华夷之辨”系统的解构,再到乾隆朝所形成的中外有别观念,清前期所重构的中华一家“大一统”观成为自在的中华民族最终形成的重要表达。“中华民族”是晚清时期现代国家意识传入中国,并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相结合后出现的新概念、新词汇。然而,清前期所形成的“大一统”观对各民族进行了整合,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在酝酿着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观。清前期“大一统”观所展现出的突出特性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与探索的问题,这对于新时代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有着深刻的历史启发。

来源:民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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