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0月27日,英国律师公会正式抛出重磅决议:刑事法庭律师若认为假发不适或不实用,可自主决定不再佩戴 。这则新规意味着,自1685年延续至今的近350年司法着装传统,在其发源地迎来了实质性终结——要知道,刑事法庭是英国最后一个坚守假发强制佩戴要求的司法
2025年10月27日,英国律师公会正式抛出重磅决议:刑事法庭律师若认为假发不适或不实用,可自主决定不再佩戴 。这则新规意味着,自1685年延续至今的近350年司法着装传统,在其发源地迎来了实质性终结——要知道,刑事法庭是英国最后一个坚守假发强制佩戴要求的司法领域,早在2007年,家庭、民事等法庭就已放宽这一限制。
消息一出,国内不少关注司法动态的人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中国香港法庭上那顶标志性的白色卷发假发。有网友精准形容它"远看像泡发的方便面,近看是蓬松的羊毛卷",但这看似诙谐的描述背后,藏着这顶假发特殊的历史印记。作为曾经的英国殖民地,香港的司法着装传统直接承袭自英国,如今发源地都已对这一传统挥手作别,回归28年的香港,为何还有法庭在延续这一习惯?
要理清这其中的脉络,得先说说英国法庭假发的"出身"。它并非天生的"司法圣物",反倒起源于一场贵族潮流。17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因脱发问题掀起戴假发的风尚,复辟后的英王查理二世将这股潮流带回英国,迅速成为贵族阶层的"穿搭必备"。英国人塞缪尔·佩皮斯在1663年的日记里就曾记录,自己剃光头发定做假发时"虽有伤感,但终究要跟上潮流"。到了18世纪,普通英国人早已不再佩戴假发,甚至假发制造商曾请愿要求立法强迫绅士佩戴以维持生计,反倒法官和律师群体将其保留下来,渐渐附会上"司法庄严"的象征意义。
此次英国下决心终结这一传统,直接源于双重现实困境。一方面是文化适配的矛盾,多名非裔律师公开投诉,这种白色卷发假发本是为白人发质和头型设计,戴在黑人头上既突兀又不协调,严重缺乏文化敏感性 。资深大律师莱斯利·托马斯直言不讳:"都21世纪了,还让法律从业者按17世纪的审美打扮,实在荒谬" 。另一方面是实用主义的考量,假发不仅透气性差,庭审时容易让佩戴者闷热不适,保养成本更是高得惊人——英国曾公开的司法装备采购数据显示,一顶高等法院级别的假发单价高达1295英镑,折合人民币近万元。
即便如此,英国国内也曾掀起激烈争论。前司法部长罗伯特·巴克兰爵士明确表示反对,他将假发比作学校制服,称其能让年轻律师显得更成熟,避免在法庭上被轻视,更能在庭审外保护律师的个人安全,因为脱了假发后很难被公众认出 。但这种观点终究没能挡住改革的脚步,毕竟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司法权威从来不是靠"头顶装饰"支撑的,正如改革支持者所言:"真正的公正藏在证据链里,躲在法理依据中,不是裹在350年前的卷发里"。
把目光转回香港,这顶假发的"生存现状"更值得细细琢磨。回归以来,香港司法系统始终在稳步推进本土化改革,司法着装调整就是其中重要一环。早在多年前,香港终审法院就已率先取消佩戴假发的要求,法官出庭时仅身着法官袍,以简洁庄重的形象展现司法风貌。但截至2025年10月,高等法院等机构的部分法官和律师,仍在庭审中保留着戴假发的习惯。
这种差异的存在,首先与法律传统的延续性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条规定:"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司法着装作为普通法传统的组成部分,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得以延续,这既是对法律稳定性的维护,也是"一国两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从行业认知角度看,部分法律从业者认为假发具有特殊的职业价值。香港大律师公会曾有成员公开表示,假发作为一种身份符号,能时刻提醒从业者保持中立超然的职业立场,避免个人情绪影响专业判断。但这种说法在英国的改革实践面前,显然少了些说服力——毕竟英国作为普通法的发源地,已然用实际行动证明,司法中立性与是否佩戴假发并无必然联系。
更值得关注的是,香港社会对假发的态度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从2013年香港首席大法官驳回律师会"允许事务律师佩戴假发"的申请,到近年来越来越多法律论坛围绕"假发是否适配本土司法形象"展开讨论,不难看出,随着香港与内地司法交流的日益深化,以及社会对"殖民遗存"认知的不断提升,这顶假发的"象征意义"正在逐渐弱化。尤其是年轻一代法律从业者,更倾向于认为"专业能力比外在形式更重要",不少人在非必须的庭审场合已主动放弃佩戴假发。
放眼全球,普通法国家和地区早就在司法着装改革上迈出了坚实步伐。美国作为典型的普通法国家,从建国之初就摒弃了假发传统,仅保留法官袍作为司法标识;澳大利亚曾在2000年和2010年两度调整假发政策,如今除极个别特殊仪式外,已全面取消强制佩戴要求;加拿大则在2011年明确规定,各级法院均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假发,目前多数法院已不再将其作为庭审标配。这些地区的实践共同证明,去掉假发不仅不会削弱司法权威,反而能让司法形象更贴近现代社会,更能体现多元包容的价值理念。
英国此次的改革,或许能成为香港司法着装调整的重要参照。当发源地都承认假发"过时且缺乏实用性",当文化敏感性和时代适配性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考量,香港的这顶假发是否也该迎来"重新评估"?要知道,《基本法》既保障了原有合法传统的延续,也赋予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修改传统的权力。回归28年来,香港司法系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这些成就从来不是靠假发"撑场面",而是源于对基本法的坚定坚守、对法治精神的深刻践行。
有意思的是,连反对改革的英国前司法部长巴克兰都承认,假发本质上是一种"可变化的制服符号",而符号的生命力终究要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香港的司法权威,早已通过一个个公正的判决深深植根于市民心中,通过一次次跨境司法协作彰显于国际社会。这样的司法权威,难道还需要一顶源自17世纪法国宫廷的假发来"加持"吗?
英国近350年的传统说改就改,背后是对时代发展的主动回应。那么对于回归28年、持续推进司法本土化的香港来说,这顶承载着殖民记忆的假发,会在什么时候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当越来越多香港法律人摘下假发,会不会让司法与市民的距离更近一步?那些期待司法形象更接地气的普通市民,又能等到这一天的到来吗?
来源:静静的旅游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