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新乡原阳的孙大哥,用一整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种出100多吨小麦。当他按市场价将粮食卖给网上买家,收到28万元血汗钱,以为能让全家喘口气时,意外却猝不及防——钱到账仅两天,他自己、妻子及哥哥的银行卡全被贵州警方冻结。原因是这笔卖粮款“涉及诈骗”,如今
河南新乡原阳的孙大哥,用一整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种出100多吨小麦。当他按市场价将粮食卖给网上买家,收到28万元血汗钱,以为能让全家喘口气时,意外却猝不及防——钱到账仅两天,他自己、妻子及哥哥的银行卡全被贵州警方冻结。原因是这笔卖粮款“涉及诈骗”,如今小麦已被拉走,28万元取不出来,好好的一桩公平交易,最终落得“粮钱两空”的结局,对靠种地谋生的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这场变故的背后,是一套早已成型的诈骗套路:出钱的一方,多半是被“天上掉馅饼”的虚假利益诱骗,转账后并未收到货物,察觉被骗后报警;而孙大哥这样的卖家,全程抱着“公平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善意,从播种、收割到联系买家、交付粮食,每一步都踏踏实实,既不知道钱款来源有问题,也没有任何参与诈骗的痕迹。
可现实的困境在于,执法部门接到报案后,往往优先聚焦辖区内的受骗者,为尽快追回“赃款”,采取跨省冻结账户的方式,却忽略了对卖家是否“知情”的核查。就像孙大哥,手里攥着完整的过磅单、与买家的聊天记录、清晰的转账凭证——这些都能证明他是“善意取得”:按市场价交易、实际交付货物、对钱款涉诈一事毫不知情,但账户依旧被冻结,辛苦一年的血汗钱瞬间成了“不能碰的赃款”。
这样的“委屈”并非个例。此前就有报道,不少卖名表、黄金的商家,在完成正常交易后,因收到的货款被认定为“涉诈资金”,账户突然被冻结,货物已交付、钱款取不出,最终沦为“退钱又追不回货”的冤大头。他们和孙大哥一样,都是合法经营、善意交易的普通人,既没有诈骗的主观意图,也没有参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却要为骗子的恶行“买单”。
从法律层面来说,“善意取得”制度本就是为了保护这类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只要交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按合理价格转让、转让人有权处分(或受让人不知情)且已完成交付,受让人就能依法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关钱款也不应被简单认定为“赃款”予以冻结。孙大哥手中的全套交易凭证,正是“善意取得”的有力依据,理应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执法的初衷是打击犯罪、挽回受害人损失,但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牺牲善意交易者的合法权益。跨省冻结账户前,不妨多一步核查:调阅交易记录、核实货物交付情况、询问卖家是否知情——这些基础工作,能精准区分“诈骗参与者”与“无辜交易者”,避免让孙大哥这样的农民,在承受劳作之苦后,再遭“粮钱两空”的无妄之灾。
对普通劳动者而言,28万元不是数字,是一家人的生计、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一次善意的交易,不该因为骗子的介入,就变成“血本无归”的陷阱。打击诈骗必须坚定,但更要兼顾公平——既要将诈骗分子绳之以法,为受骗者挽回损失,更要查清每一笔交易的真相,还像孙大哥这样的老实人一个公道,不让善意被辜负,不让血汗白流。
来源:认知补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