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女士走进上海某三甲医院神经外科诊室,发现除了医生外,同时还有四五个身着医护装的年轻人在场。他们时而交头接耳,时而低头记录,但没有人告知李女士他们的身份以及在场的理由。
李女士走进上海某三甲医院神经外科诊室,发现除了医生外,同时还有四五个身着医护装的年轻人在场。他们时而交头接耳,时而低头记录,但没有人告知李女士他们的身份以及在场的理由。
“坐在诊椅上,感觉像是被围观,也未察觉有拍摄设备正记录。”她更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她的就诊视频出现在了该医生的社交平台账号上。尽管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通过身形、声音和病史等细节让熟悉她的朋友一眼便认出了她。
李女士的遭遇不是个案。短视频平台上以“门诊实录”、“病例分享”为爆点的医学科普视频层出不穷,一些医生的账号甚至因此收获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粉丝。某地10大禁令,未报备批准医生禁止擅自科普!
科普之名下的隐私侵犯乱象
当患者躺在诊疗床上,交付给医生的不单是身体,一同交付的还有沉甸甸的信任。他们期待的是医生专业的诊疗与隐私的守护。绝对不是镜头背后的“偷拍风险”。
近期发生的“就诊过程被医生偷拍用于科普传播”事件,给医疗科普撕开了一道伦理裂缝。
某些医生自媒体在隐私保护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和隐患。许多有此经历的患者在社交媒体上发帖表达不满。
有人拔牙期间被拍摄,医生告知会被用作“案例”。有人就诊期间看到相机,可拍摄人员未明确告知用途。还有人完全不知道被拍摄,视频就直接被发布在社交平台上。更严重的是上海某大三甲医院外科主任,在患者麻醉状态下拍摄裸照,并将手术信息、照片发送给他人。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反弹,卫健委介入调查。,江苏昆山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男医生姜某,在社交媒体发布女性患者就诊照片,隐私部位未打码,配文“上班绝对严肃,下班放浪形骸”。以至于医生群体都遭遇信任危机。
更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仅对面部进行打码处理,远远未尽到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对于部分患者而言,这种处理方式存在明显局限。
只对面部进行处理,无法有效隐匿患者其他身份特征,如衣着、音色、病史信息等。此外诊疗过程中透露的工作类别、生活习惯、居住区域等信息,都可能成为识别患者身份的关键线索。
有患者说,因自己独特的口头禅或者笑声容易被同事朋友辨认出。还有患者说,视频背景中出现的特定家庭环境或随身携带的工作证件,都使其身份“欲盖弥彰”,很多人也善于在网络上充当揭秘真相的“福尔摩斯”。
隐私保护的“红线”在哪里?
从法律角度审视,未经患者同意拍摄发布就诊视频,此举至少涉嫌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远超“面部形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声音因为具备独特识别性,保护标准同样参照肖像权规定。
以诊视频为例,患者的面部特征是最直接的身份标识,此外在诊疗过程中的肢体动作、行走姿态等形体特征,以及与医护人员沟通时的声音特点,都可以与特定个人建立唯一关联,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肖像权范畴。无论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宣传案例”拍摄,还是旁观者出于“好奇”记录,只要未经患者明确同意便公开传播,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隐私权层面的侵权更为突出。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暴露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疾病、具体病情严重程度、既往病史等信息,均属于不愿为公众所知的隐私领域。
隐私权的核心在于保障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受非法侵扰,就诊信息的公开可能给患者带来多重伤害。
如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的患者,信息泄露后可能面临社会歧视。女性患者的妇科诊疗画面被传播,可能引发名誉受损和心理创伤。法律明确将此类信息纳入隐私权保护范畴,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泄露,都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医疗健康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这类信息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与人格尊严,法律对其处理设置了最为严格的门槛。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具备特定目的且具有充分必要性,并采取加密存储、权限管控等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包括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等)方可处理医疗健康信息。
随意拍摄发布就诊视频,无合法目的支撑,也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接将敏感个人信息暴露在公共视野中,完全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强制性规定。
《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医师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拍摄发布,不仅违反职业伦理,更将面临明确的行政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被处以警告、罚款,情节恶劣者甚至会被暂停执业等处罚。
为医疗科普划定“禁区”
2025年3月20日,上海作为地方监管的“先行者”,率先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直击行业痛点。明确将“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列为禁止范畴。
部分自媒体为追求流量,以“患者自述”为名泄露患者姓名、病情细节与就诊记录,严重侵犯个人隐私。还有账号传播“断食治糖尿病”、“草药抗癌”等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误导公众放弃正规治疗。上海的负面清单首次以“明确禁止”的形式,为地方健康科普监管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填补了此前地方层面监管无明确依据的空白,为全国性政策的制定积累了实践经验。
2025年8月1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将监管升级至国家层面,形成“上下联动”的格局。
从责任划分与内容管控两大核心维度发力,进一步压实监管链条。从责任主体层面来看,明确网站平台需承担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平台督促“自媒体”账号对发布、转发的医疗科普信息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堵住平台“放任不管”的漏洞。
在治理原则上,提出“复审存量、严管新增”,这意味着平台需要对已经发布的科普内容进行回溯核查,清除无资质账号的历史违规信息,同时对新增内容严格审核,从“源头+存量”双端阻断违规信息传播。
通知精准破解“变相广告”,明确禁止自媒体“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此前,不少自媒体打着“健康讲座”、“养生指南”的旗号,在内容中植入保健品推销链接,或通过“用户反馈”夸大疗效,尤其针对中老年群体的消费陷阱。从传播形式上切断“科普”与“营销”的不当关联,让医疗科普回归“知识传播”的本质,而非商业变现的工具。
对自媒体,政策明确了“准入门槛”与“行为红线”,倒逼无资质账号退出市场,为医院、医学院校等正规机构的科普账号腾出发展空间。对平台而言,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完善的审核机制,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预防”。
合规边界的清晰化,意味着公众们获取的医疗科普信息将更具科学性、可靠性,有效规避健康认知误区与消费风险。
电子病历:从权限控制到全程追溯
除了诊疗过程中的拍摄等医疗科普行为,电子病历的信息安全管理也非常重要。
2025年6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6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患者隐私并承担主体责任,不得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信息。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根据电子病历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级别、使用场景等具体情况,严格实施分级分类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以最小可用为原则,按照岗位职责、角色任务、使用需求等,明确临床诊疗、教学、管理等相关人员分级访问权限和时限。
确保电子病历系统历次操作痕迹、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等信息可查询、可追溯。支持通过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使用过程留痕。
见习实习和培养培训的学生、进修医生等短期工作人员,其使用权限和时限不得超过培训进修学习范围和时长。提供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分析服务等业务的外部服务商,须提前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授权协议并接受监督。
在科普与隐私之间寻求共赢
行业专家表示,使用真实案例须恪守知情同意的合法性、去标识化的隐私保护和正向价值导向的三大规范。首先需获得患者知情同意,且授权书应明确界定使用场景、传播渠道及内容修改边界,避免未经许可的二次传播或信息篡改等行为发生。
要严格隐去姓名、年龄、职业、就诊机构等可识别信息,必要时对病情细节进行技术处理。如模糊化描述、替换关键特征,避免熟人通过特征推断患者身份,保护患者的隐私。
行业专家表示,要达到“充分匿名化”,需要超越简单的打码,综合运用变声处理、背景替换、体型模糊等多种技术手段。
同时,多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构建健康的医学科普生态,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国家层面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医生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平台方应强化审核监管责任,对医疗科普内容重点把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自媒体行为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医生须严守职业伦理底线。公众也需要提升健康信息素养,增强辨别能力。
在科普与隐私的两端,支点是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李女士的遭遇警示我们,医学科普与人文关怀必须同行。医学科普,应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应使用变声、打码、去标识化等技术方法,知识传播不能以牺牲个体隐私为代价。完善监管框架、升级技术手段,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红线。真正的医学科普,应在知情同意的坚实基础上,运用去标识化等技术手段,让知识传播不再以牺牲个体尊严为代价。医生恪守伦理、平台严把质量关卡、公众理性参与,在科普与隐私之间找到平衡点,让医学知识真正惠及大众,同时守护每个人的隐私尊严。
参考资料:
央视网:就诊过程被医生偷拍?科普与隐私的平衡之问
新华网:四部门联合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健康报: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患者未知情却成了医疗科普视频“主角”专家称,仅面部打码远未尽到隐私保护义务
新华社:四部门出手!医疗科普不是“流量生意”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广告认定指南》解读
中国新闻网:上海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形成全链条监管机制
来源:健康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