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欠租面临解约,残疾租户何以绝处逢生?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3 19:41 1

摘要:**某公租房公司诉马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法律解析与社会意义**2021年12月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公租房租赁合同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与司法人性化裁量的广泛讨论。该案中,某公租房公司因承租人马某某拖欠9个月租金提起诉讼,

**某公租房公司诉马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法律解析与社会意义**

2021年12月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公租房租赁合同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与司法人性化裁量的广泛讨论。该案中,某公租房公司因承租人马某某拖欠9个月租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缴欠款,而法院最终通过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案例不仅展现了基层司法实践的温度,更折射出公共住房保障制度与特殊群体生存权之间的平衡难题。


### 一、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14年,马某某与某公租房公司签订为期12个月的租赁合同,约定每6个月缴纳一次租金,逾期2个月未缴则出租方有权解约。然而截至诉讼时,马某某已累计拖欠租金长达9个月,明显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公租房公司主张的解除合同、追缴租金及腾退房屋的诉求,从合同法角度具有充分依据。

但案件的复杂性在于马某某的特殊情况:年近60岁的残疾人,无子女、独居生活,依靠低保维持生计。其欠租的直接原因是低保资格因未及时提交材料被暂停,导致经济来源中断。这一事实将单纯的合同纠纷转化为社会保障与法律刚性之间的冲突——若机械适用合同法条款,一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将面临流离失所的风险。


### 二、司法调解的智慧与突破
城东区法院并未简单采取"一刀切"式判决,而是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动态平衡方案。调解协议包含三重关键内容:一是允许马某某继续租住,保障其基本居住权;二是设定2022年2月10日前一次性补缴欠款的期限,维护公租房管理秩序;三是引导马某某重新申请低保,从根源上解决支付能力问题。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自愿"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给予的8个月宽限期具有显著创新性。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应当腾退住房。但该办法第二十七条同时规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可适当安排过渡期。法院将行政规章的裁量空间与《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减轻残疾人生活障碍"相结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 三、制度价值与民生启示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揭示了公租房制度的双重属性:既是受《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更是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的政策工具。据统计,我国公租房覆盖人口超2200万,其中残疾人家庭占比约12%。此类群体一旦因非恶意原因欠租,若直接适用合同解除条款,将导致"保障房不保障"的制度悖论。

法院的调解方案实现了三重效果:
1. **政策衔接**:通过司法程序补足了行政救助的临时空白,在低保资格恢复前形成缓冲带;
2. **风险预防**: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次生社会问题(如老年人 homelessness);
3. **价值引导**:向公共服务机构示范了"刚性管理,柔性执行"的工作方法。

该案也暴露出当前社会救助体系的衔接漏洞。马某某的低保中断源于"未及时提交材料",反映出残疾人信息获取与办事便利性存在短板。2023年国务院修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特别强调政务服务应提供无障碍支持,本案可视为对该立法的前瞻性呼应。

### 四、类案处理的经验提炼
从裁判方法论角度,本案形成了可复制的司法技术路径:
1. **特殊群体识别机制**:通过庭前调查确认当事人是否属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保障对象;
2. **替代方案评估**:审查欠费是否存在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客观原因;
3. **多元解纷工具运用**:优先采用调解、和解等非对抗方式;
4. **履行保障设计**:将政府救助措施(如低保恢复)作为调解协议生效条件。

这种处理模式在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得到进一步制度化,明确要求对残疾人涉民生案件"加强诉讼引导、优先调解"。

### 五、延伸思考: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方向
该案启示我们,公租房管理需建立更精细化的分类处置规则:
- 对恶意欠租者严格适用违约责任;
- 对因政策衔接、突发困难导致的非恶意欠租,设立分级预警和救助通道;
- 探索"租金保险""担保代缴"等市场化救济手段。

北京市2025年试点的"公租房信用修复机制"即受此类案例启发,允许困难家庭在补缴欠款后恢复租赁资格,避免了"一次违约终身出局"的刚性管理弊端。

### 结语
马某某案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房屋租赁纠纷,实则是检验司法系统能否在个案中实现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有机统一的试金石。城东区法院的调解既守住了合同制度的严肃性,又以司法人文关怀弥补了制度缝隙,为"弱有所扶"的民生承诺提供了生动的司法注脚。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此类案件的解决将更加注重前端预防与系统治理,真正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愿景。

来源:北京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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