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17 16:29 2

摘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4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4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整改责任

(一)迅速部署、加强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分管战线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

(三)强化督办、务求实效。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清单化推进,确保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同时发挥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持续跟进了解掌握各科室各单位整改进度情况,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规定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15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深入推进治理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已开展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6次。制定《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已组织学习8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为专题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首个全国生态日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重要文章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研讨。

2.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一是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将61家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列入2025年生态执法正面清单;按照要求开展涉企规范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规范执法流程,开展“预约式”执法,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提升整体环境质量。对富锦、同江、抚远三个生态功能县的生态保护修护、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协调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情况等方面开展核查工作。2024年,我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10个百分点。2025年1-5月,佳木斯市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无劣五类水体,10个国控断面均达到水质考核目标。持续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以经济手段倒逼责任落实;持续落实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提升“麻雀战”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县市对重点河流进行加密监测,及时共享各类监测数据并开展分析;印发实施《2025年佳木斯市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水质提升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方治水责任,完善合力共治工作机制,推进我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开展佳木斯市2025年度冬春季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有效避免冬季“藏污纳垢”问题。

(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

3.严格行政许可核查监管。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行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对排污单位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发现一家排污单位存在无证排污行为,已立案查处。

4.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是管控扬尘污染。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企业降低扬尘污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走进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扬尘污染治理与处罚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推动企业主动采取抑尘措施。二是提升餐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印发《佳木斯市2025年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会同市场、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强化燃煤和其他废气污染监管。开展区域内燃煤锅炉、汽修喷漆行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5.提升污水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补齐7个排污口标识牌,对堆存垃圾堆完成清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佳木斯市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更新安装498个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及时更新“一口一档”,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二是规范水源地保护管理。印发《佳木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培训会,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6.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制定农村环境整治及畜禽养殖重点村屯排查工作安排,定期开展排查工作,检查市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28家,现场对养殖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28次。共发现问题10个,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立行立改。编制完成《2025年全市土壤、农村、地下水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完成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一轮设施检查。印发《佳木斯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堆积、畜禽粪污无序排放、污水乱排乱倒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环境问题83个,已完成整改83个。

7.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效能。一是强化监测能力,加大与黑龙江省佳木斯监测中心的合作力度,提升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组织专家对各派出生态环境局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检测人员专业能力。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检查问题的整改跟踪,将整改实效作为衡量问题解决的标尺,杜绝“以罚代管”错误倾向。三是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制定《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累计评查案卷85份,并对案卷质量进行排名;针对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及在线执法检查》等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了整体提升,编制完成法律工作手册,有效指导各派出局开展执法工作,通过系列举措,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在上半年的大气帮扶工作中,多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召开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围绕作风、廉政等方面开展谈话27次,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年初以来提职晋级干部、聘任职称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7人次,结合每名干部岗位职责,对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及廉政提醒。

9.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共开展廉政谈话56次,对干部子女升学、办婚宴,开展事前提醒谈话7次。

10.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组织关键岗位干部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案为鉴,知敬畏、守底线。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本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4次,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11.积极推动解决民生实事。通过“生态助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惠及企业、群众。同时及时总结为民办实事的典型经验,其中“预约式”生态环境执法帮扶,将生态环境执法与营商服务深度融合,为企业解决难题,经验做法在5月9日《黑龙江日报》龙头新闻以《佳木斯市“预约式”生态环境执法活动助力企业绿色发展》为题予以报道。“合并环评公示”工作将公示期限压减了一半以上,惠及国道同哈公路安庆至万发段改扩建工程等15个项目,指导葵花药业完成我市首例合并环评公示+环评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典型案例,获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黑龙江日报头版、佳木斯新闻的报道。

(四)夯实党建组织基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1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党建工作提示6期,对每月“三会一课”内容进行规范。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局机关党委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调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情况6次,进行全覆盖交叉互检2次。

1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和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储备人才库。二是常态化开展定期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制定《佳木斯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年培训方案》,围绕法规政策、业务重点难点、存在的短板弱项等生态环保事业发展需要,开展集中培训、实用型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夯实全系统干部“基本功”,已开展水、气、土、固废、环评及督查等相关专门业务培训15次,党务、人事、业务系统填报等实用型培训14次,系统集中培训1次,培训范围覆盖11个县(市)区派出局。二是对2023年以来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开展新入职业务培训,举办了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专题培训班,合理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题培训课,增强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开展大练兵案卷评查活动并对案卷质量进行排名,针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五)聚焦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落实整改要求

14.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坚决扛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3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纳入对照检视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检视。

15.推动上一轮巡察整改措施落实落靠。一是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考试、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在编制限额内积极招录人员,补充新鲜血液,改善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二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二)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长远谋划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创新、作风改进、工作提标、事业提效,立足长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中共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10月17日

一审:王春华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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