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浩南公司在大米上拥有“浩南”图文的注册商标,浩南公司将此注册商标的图文应用在包装袋上委托甲公司印制1万个包装袋,甲公司擅自多印制1万个包装袋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用此包装袋装了自家生产的大米,卖给丙公司,丁超市从正规渠道以合理的价格自丙公司购入大米并销售。下列说法
浩南公司在大米上拥有“浩南”图文的注册商标,浩南公司将此注册商标的图文应用在包装袋上委托甲公司印制1万个包装袋,甲公司擅自多印制1万个包装袋卖给乙公司,乙公司用此包装袋装了自家生产的大米,卖给丙公司,丁超市从正规渠道以合理的价格自丙公司购入大米并销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侵犯了浩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假冒了浩南公司的注册商标
C丙公司侵犯了浩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D丁超市没有侵犯浩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文字解析
A项,甲公司擅自制造并销售浩南公司的注册商标标识,侵害了浩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A项正确。
B项,乙公司未经浩南公司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了浩南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了假冒行为,乙公司侵犯了浩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B项正确。
C项,丙公司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浩南公司构成侵权行为,C项正确。
D项,丁超市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浩南公司构成侵权行为,虽然丁超市为善意,但也不影响侵权的定性,应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只是因其善意而不罚不赔。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牛某驾车将行人任某撞倒,经查,牛某所驶车辆系刘某所有,某日被苏某盗窃后苏某将车出借给牛某。现任某拟提起诉讼,关于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牛某,苏某为共同被告
B以牛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C以苏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D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适格的判断。
一般而言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确定适格当事人,但在《民事诉讼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的时候,同学们可以根据当事人适格的判断原则,结合《民法典》的规定予以分析。具体而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适格当事人,即《民法典》规定的赔偿义务人为适格被告。
本案所涉及的情形在司法解释中没有具体规定,故同学们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予以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215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故从实体责任上分析,本案应当由盗窃人苏某和使用人牛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在诉讼中权利人有选择权:权利人任某主张牛某承担责任,将牛某列为被告;权利人任某主张苏某承担责任,苏某为被告;权利人任某主张牛某和苏某都要承担责任的,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故本案A、B、C选项正确。而刘某是原所有人,在实体上不承担责任,不是侵权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故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向某经营食品店,顾客张某购买后认为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遂起诉向某要求赔偿,向某向法院申请应该加上生产商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法院依法追加甲公司为共同被告。甲公司庭前提交的答辩状里说他们产品确实有问题。庭审时,甲公司主张答辩状是之前请的律师写的,其内容不属实,且甲公司已经更换律师。法庭询问向某时,向某自始至终说自己对情况不了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庭前答辩状构成自认
B法官不应允许甲公司当庭撤销自认
C向某构成默示自认
D甲公司的自认对向某也构成自认
本题综合考查自认制度。
首先,张某起诉经营者向某,法院追加甲公司为共同被告。由于本案只存在一个侵权法律关系,故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
其次,甲公司庭前提交答辩状中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有两个考点:
一是自认的方式包括在庭审中的承认,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的承认,也包括在庭前组织的证据交换、调查询问时的承认;
二是代理人的承认构成当事人的承认,除非当事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明确排除或者当场予以否认。故甲公司委托的律师在答辩状中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构成甲公司的承认。但问题是甲公司的承认是否构成自认呢?
关键看必要共同诉讼人向某的意见:
如果向某明确否认的,甲公司的承认不构成自认;
如果向某没有明确否认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本案中对于甲公司的承认,向某没有明确否认,则甲公司的承认构成自认,且对甲公司和向某均产生自认的效力。
最后,本题还涉及自认的撤销,撤销自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对方当事人同意,
二是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在本案中不存在上述情形,故法院不能允许甲公司撤销自认。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艾某因与王某借款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诉讼中,艾某出具在ATM机向王某银行卡转账凭证的复印件,以证明王某向其借款的事实,关于银行卡转款凭证的复印件,判断正确的是?
A属于传来证据
B属于直接证据
C属于本证
D属于间接证据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
首先,A选项考查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区分,其区分要点在于证据的来源,题目明确交代艾某提供的是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故是经过复制后的证据,为传来证据,A选项正确;
其次,B、D选项考查的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要点在于证据的内容能否完整证明待证事实,本案待证事实是借款法律关系,该转账凭证在内容上只能证明艾某向王某转过账,但不能证明该转账是否为借款,在内容上无法完整证明借款关系,故属于间接证据,故本题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C选项考查本证和反证的区别,本证与反证的区别要点在于证据和证明责任的关系,首先艾某提供该转账凭证的是为了证明存在借款关系,而对于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应当由主张借款关系存在的艾某承担证明责任,该转账凭证是由承担证明责任的艾某提供的,故为本证,C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CD。
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关于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原告必须提交书面起诉状
B被告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C原告是正当当事人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条件,起诉条件的要求有四个:
一是原告适格;
二是有明确的被告;
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是属于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
首先,起诉并不要求提交书面起诉状,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A选项错误。
其次,起诉条件对原告的要求是“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要求原告是适格当事人,当然,适格当事人还有一种说法——正当当事人,故C选项正确。
再次,起诉条件对被告的要求是“有明确被告”,这一点同学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掌握,
一方面,我们要求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显然,被告得有诉讼权利能力,如张三起诉李四,法院发现李四已于张三起诉前死亡,即李四没有诉讼权利能力,本案没有明确被告,不符合起诉条件;再如张三起诉甲公司,法院发现甲公司已于张三起诉前注销,即甲公司没有诉讼权利能力,本案没有明确被告。
另一方面,我们对被告的要求仅仅是“明确”,但不要求被告适格,因为被告是否适格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后的判断,在起诉时在所不问。
综上所述,起诉条件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即要求被告有诉讼权利能力,但不要求被告适格。故B选项正确。
最后,起诉条件中仅仅要求原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不要求该事实、理由有证据证明,也不要求该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法院对起诉条件的审查仅仅是一种形式审查,至于该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是否有证据,证据是否充分,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均是受理后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内容,在起诉时在所不问,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
来源:神奇小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