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治理内卷化的竞争,若仅聚焦于源头的管控而忽视终端竞争的规范,则难以实现整体结构的平衡。当前,电商与直播等零售终端领域的内卷现象尤为突出,不仅仅毁掉了大量的实体店铺,并且同样损害着电商自身的经营状况。在电商价格战中频繁出现“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非理性竞争案
关于治理内卷化的竞争,若仅聚焦于源头的管控而忽视终端竞争的规范,则难以实现整体结构的平衡。当前,电商与直播等零售终端领域的内卷现象尤为突出,不仅仅毁掉了大量的实体店铺,并且同样损害着电商自身的经营状况。在电商价格战中频繁出现“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非理性竞争案例数不胜数。如何有效的遏制此类具有自损性质的价格竞争,不仅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约束,更应重视税收手段在调控中的关键作用。
根据近年来对电商行业的数据统计,超过六成的商家处于亏损的经营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频繁参与价格战。例如,在直播带货场景中,部分品牌为争夺“全网最低价”标签,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迫使同业者被动跟进,最终导致全行业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这些年来尽管“双11”等大型促销活动的销售额屡创新高,但是商家的利润率却持续走低,反映出我国商业社会正陷入一种内卷化的竞争模式。这种竞争不仅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长期来看也将抑制市场整体的创新活力。
2024年直播带货行业报告进一步显示,超六成商家的主要产品线上售价已接近甚至低于成本线。这种以牺牲利润为代价的竞争模式,导致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普遍不足,进而陷入低质量竞争的恶性循环。
值得关注的是,平台经济的算法推荐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价格竞争的激烈程度。由于带有“全网最低价”标签的商品更容易获得流量倾斜,商家为争取曝光而被迫参与了价格战,形成负向激励。
此类恶性竞争不仅损害了商家利益,最终也将影响消费者的权益。当企业因利润微薄而无力投入产品研发与服务质量提升时,市场整体供给质量将面临下滑风险。更广泛地看,若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普遍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势必引发其在人力、原材料、研发及销售等环节的过度成本压缩,长此以往对经济的能否健康运行危害极其可怕。
因此,在加强对法律监管的同时,应更加重视税收政策的调节功能,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税收政策可作为破解内卷化竞争的有效调控工具,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对长期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经营的企业,可探索实施差别化税率政策。依托大数据分析识别持续参与恶性价格战的企业,并相应调整其税收优惠资格。
对专注于技术创新与品质提升的企业,则应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包括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对实质性创新产品给予税收返还等激励措施。
在电商领域,可考虑引入线上交易差异化税率机制。对处于合理利润区间的交易适用标准税率,而对明显偏离合理利润水平的交易实施阶梯式税率。
此外,对于头部电商直播平台可试行阶梯式所得税率,即随着销售额的提升适用更高税率。此举一方面有助于抑制市场垄断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弥补因行业集中度提升过高而减少的就业岗位,并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补充资金。
通过税收政策的有效引导,可逐步推动企业竞争从单纯价格战转向质量、服务与创新等维度,从而培育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竞争生态。
来源:小雨科技每日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