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太爷杜凤治断案系列之四 | 本文核心案件与细节均源自《杜凤治日记》的真实记载。本系列前文讲述了馄饨摊通奸案、族叔强奸案与彩礼纠纷案,本篇聚焦一宗更为复杂的宗族命案。前作:、、)
县太爷杜凤治断案系列之四 | 本文核心案件与细节均源自《杜凤治日记》的真实记载。本系列前文讲述了馄饨摊通奸案、族叔强奸案与彩礼纠纷案,本篇聚焦一宗更为复杂的宗族命案。前作:、、)
光绪元年五月,广东罗定州的暑气正盛,州衙外突然来了两拨哭丧的人——唐姓人抬着草席裹着的尸体,说族人唐灶敏被梁姓人戳死;梁姓人紧跟着跪在堂下,也喊“族叔梁日旺被唐姓人砍死”。
一桩命案变成两条人命,负责审理的罗定州知州杜凤治看着堂下乱作一团的两姓族人,心里先打了个问号:这案子,怎么看都透着诡异。
要讲清这桩命案,得先从杜凤治的断案习惯说起。他不像其他官员那样一上来就拍惊堂木逼供,反而先派差役去案发地素龙墟查访——按他在日记里的说法,“乡野命案多有隐情,听一面之词易办错案”。
差役回来禀报的消息,果然印证了他的猜测:唐灶敏确实是和梁姓人争山时被戳死的,但梁日旺的死很蹊跷,附近村民都说“没见唐姓人动手,是梁姓自己把人抬走的”。
这时候,唐灶敏的妻子陈氏背着两个幼女来应讯,大的不过五岁,小的还在襁褓里,娘仨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一进堂就跪在地上哭,话都说不完整。杜凤治看着这光景,心里软了,让人拿了一千文钱给她:“先找地方安顿孩子,案子我会查清楚。”
转头再审梁姓族人,问谁是杀梁日旺的凶手,梁姓人一口咬定是“唐雷公五”——还特意强调这人名叫唐五,没娶妻时人称“寡公五”,想让杜凤治觉得这人凶悍好斗。
可杜凤治不吃这一套。他传了当地十个绅耆来作证,生员黄荣、唐龙渊等人递上公禀,都说“梁日旺是梁姓自己弄死的,为的是跟唐姓‘一命抵一命’”。更关键的是,证人陈亚茂的供词戳破了真相:案发第二天傍晚,他从素龙墟回家,路过榃芃冈时,看见梁姓的梁亚松带着两个后生用竹篷遮着什么,还听见梁日旺的叫喊声,没多久就没了动静——陈亚茂还说,梁日旺是他伯母的兄弟,他绝不会认错人。
到这儿,案子的脉络基本清晰了:梁姓人知道唐灶敏死了,怕唐姓报官吃大亏,就把本族的梁日旺弄死,想伪造“互杀”的假象。可这梁日旺是什么人?杜凤治查得很清楚:七十八岁的孤老头,没妻没子,靠在庙里当庙祝、收点香火钱过活,身子骨早垮了,连走路都得拄拐。“就这么个老人,唐姓人犯得着特意来杀他?”杜凤治把惊堂木一拍,传梁姓出头的梁亚章和地保梁亚德上堂。
这俩人一开始还狡辩,说“都是村民乱说”,直到杜凤治把陈亚茂和绅耆们的证词一条条摆出来,俩人还是嘴硬。杜凤治没客气,下令“重责三十大板”——按清代律例,地保知情不报本就该罚,梁亚德作为在官人役,还帮着梁姓隐瞒,打他是给其他乡役提个醒。打完后,杜凤治把俩人关了起来:“啥时候把真凶梁景泰、梁日宽交出来,啥时候再放你们。”
可这案子拖了两个多月,真凶一直没抓到。杜凤治心里清楚,粤西乡下宗族势力大,梁姓人把真凶藏起来,差役根本搜不到;更麻烦的是,被控杀人的唐五、唐义不好放,但他们本就有绅耆担保没在场,要是一直关着,唐姓人肯定不答应,说不定还会闹出事来。
他在日记里写:“穷汉争命案,争的不是对错,是口气。要是一直拖下去,两姓说不定会打起来,到时候就不是两条人命的事了。”
于是,杜凤治换了个法子。他单独提审地保梁亚德,没再凶他,反而放缓语气说:“你是地保,知道包庇的后果。现在说了实话,我可以算你‘因公失察’,不追究你的罪;要是还藏着掖着,等真凶抓到,你也得跟着坐牢。”梁亚德这才松了口,吞吞吐吐说“是梁景泰、梁日宽让人把梁日旺捂死的,怕唐姓人多占理”。
可即便有了证词,知道了真凶,杜凤治也没立刻派兵去抓——按他的经验,梁姓人多,硬抓只会激化矛盾。他先把唐五、唐义放了,让绅耆们担保他俩“不参与两姓争斗”;又谕令梁姓族人“三日内交出真凶,否则按‘全族包庇’论处”——这更多是为施压而放的狠话,因在实际执法中难真追究全族。 可三天过去,梁姓还是没动静,只说“真凶跑了,找不到”。
这时候,杜凤治也没逼得太紧。他知道,梁姓没绅衿撑腰,都是穷苦农户,真把人逼急了,说不定会集体逃荒,到时候地方上少了人丁,赋税都收不上来。他在日记里感叹:“基层断案,哪能全按律条来?律条说‘故杀者斩’,可真斩了梁景泰,梁姓人会恨一辈子,以后这地方就别想太平了。”
后来,杜凤治调回南海任职,这案子最终也没抓到所有真凶。但他在任时,至少厘清了真相:唐灶敏是梁姓人所杀,梁日旺是被梁姓族人用来“顶凶抵命”的,没让唐姓人背黑锅;还让梁姓赔偿了唐灶敏家的丧葬费,给陈氏娘仨留了条活路。按《大清律例》,这案子算不上“办结”,可在杜凤治看来,“让苦主有个交代,不让两姓再结仇,比抓着真凶判死刑更实在”。
要是放在现在,这样的案子会有完整的证据链:尸检报告、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一一对应,真凶难逃法网。可在清末的罗定州,没有法医,没有监控,连差役都不够用,杜凤治能做的,就是靠自己的经验和细致,尽量不办错案、不冤好人。他不像个“青天大老爷”,更像个“和事佬”,可正是这种“和事佬”的断案方式,在那个法律不完善、宗族势力庞大的年代,避免了更多悲剧。
杜凤治在日记里写过一句话:“钱可拿,但昧心钱断不可取;案可糊,但人命案不能糊。”他确实收过商家的孝敬,也在赋税里赚过“羡余”,可在这桩命案里,他没拿两姓一分钱(甚至还倒贴),没偏帮任何一方,只想着“把真相查清楚,让苦主过得去”。比起那些为了政绩草菅人命、为了钱财颠倒黑白的官员,杜凤治的这份“底线”,在清末的官场里,已经算难得的光亮了。
可反过来想,这光亮也透着无奈。要是杜凤治没派差役查访,要是没绅耆愿意作证,陈氏娘仨可能就成了“诬告者”,两边说不定还要再赔上几条人命;要是梁姓有强力绅衿撑腰,这案子说不定会被压下去,真相永远埋在榃芃冈的山坡上。在那个“人治”大于“法治”的时代,老百姓能不能讨到公道,全看遇到的官员是不是“有心”——这既是陈氏娘仨的幸运,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就像这桩唐梁两姓命案,表面上是“争山杀人”,骨子里是穷苦百姓的无奈:唐姓人要靠官山放牛活命,梁姓人要靠官山埋人,一点矛盾就能闹成人命。杜凤治能断好这一个案子,却断不了天下无数个“唐灶敏”“梁日旺”的困境——毕竟,当老百姓连活命的土地都没有时,再公正的官员,也救不了一个腐朽到根子里的王朝。
来源:六得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