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和公司签了一份竞业协议,上面写着‘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我才三十多岁,难道以后都不能在这个行业混了?”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我和公司签了一份竞业协议,上面写着‘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我才三十多岁,难道以后都不能在这个行业混了?”
这是不少职场人遇到过的情景。
不少公司为了“锁死”核心员工,在竞业协议里动不动就写上“永久”“终身”“无期限”等字眼。
但在法律上,这类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这是强制性规定。
换句话说,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协议,最长就只能签2年。
写“3年”“5年”“永久”的,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再配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
因此,“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这里很多人会担心:
“那我当初签了,算不算数?”
不用慌。
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协议中约定了“永久”或“超过两年”的竞业限制,法院一般处理方式是
【案例】(2021)沪0115民初3972号
一家科技公司与技术总监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不得终身从事同类业务”。
法院认为:
“该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最终,法院仅认可2年内竞业限制的效力,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签了也不用怕,公司无法用这条“永久竞业”来起诉你。
你只需要提供竞业协议文本,向仲裁或法院主张该条款违法无效,法院会直接驳回超期部分。
【案例】(2020)京0108民初1123号
法院明确: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超过法定最长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用人单位主张超出部分的权利,法院不予支持。”
还可以以“协议无效或解除”为由进一步抗辩。
竞业限制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否则也无法生效。
如果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商事合同(如股权转让、合伙协议),竞业条款可能会适用《民法典》的合同自由原则。
不过,即便如此,法院仍会审查:
期限是否合理(实践中超过5-6年的很难成立);是否给予了充分补偿;是否侵犯了基本公平竞争和择业权。例如:
【案例】(2019)沪01民终4391号
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不得终身从事相关行业”,法院认为该条款过于严苛,最终调整为6年。
这说明,即便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无限期竞业限制。
六、通俗总结一句话记住:
“劳动合同里的竞业限制最多2年,永久竞业就是违法条款。”
如果你签了“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这样的协议,
不用害怕,超过两年的部分根本不生效;
该工作的,该跳槽的,合法合规就行;
如果被告,拿出法律条文,法院自然会还你公道。
是否希望我把这篇再改写成【短视频脚本】?
比如开场钩子可以这样:
“你签的竞业协议写‘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别怕,这种条款——法院直接认定无效!”
这类开头在头条和抖音传播效果都非常好。是否帮你改写?
来源:永远期待下一个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