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期间”商家投诉电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1688

B站影视 2024-12-06 16:09 1

摘要:2024年12月3日,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商家投诉通道“双11期间”(网经社注:双11大促最早于10月8日开启,因此数据采集时间为10月-11月)受理的全国近20家电商平台2200余份商家投诉案例,以及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分析的数据,网经社电子

2024年12月3日,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商家投诉通道“双11期间”(网经社注:双11大促最早于10月8日开启,因此数据采集时间为10月-11月)受理的全国近20家电商平台2200余份商家投诉案例,以及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分析的数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2024年“双11期间”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

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直播电商、B2B、跨境电商、二手电商等领域,并公布了“双11期间”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1688平台在“双11”期间收到数十份商家投诉,以下为1688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诉案例。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双11期间”淘宝平台商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四项,其中任意仅退款占比高达62.50%,排在第一;其余问题类型依次为:其他(18.75%)、过度维护消费者(12.50%)、任意罚款(6.25%)。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双11期间”,投诉1688电商平台的3C数码商家占比最多,为31.25%,其余依次为珠宝配饰(12.50%)、箱包皮具(6.25%)、食品生鲜(6.25%)、运动用品(6.25%)、服装服饰(6.25%)、居家用品(6.25%)、家电(6.25%)。

【案例一】“1688”平台商家被指没有经过核实判定仅退款 平台尚未作出回应

10月23日广东的刘先生向“电诉宝”投诉,刘先生于2024年10月23日被1688平台判定了仅退款,平台没经过商家核实任何情况就判定了仅退款,严重损坏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要求退货退款。

【案例二】仅退款“1688”被指以仅退款判决草率

10月28日,广东的周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于2024年10月19日在1688电商平台经理了不合理的仅退款判定,买家下单12件,收到货后恶意申请仅退款11件,1688客服在买家没有提供任何凭证和没有退货货物的情况下,直接判决仅退款给消费者,周先生核实发货数量正确,没有漏发,快递提供的包裹尺寸和包裹重量都是没问题的,退款成功后我们在平台上发消息联系消费者问清楚情况和处理此事,消费者看到消息故意已读不回,电话也不接,侵害了周先生的权益,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案例三】用户投诉“1688”平台小二不合理退全款判定

11月4日,广东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10月15日一位买家在其阿里巴巴线上店铺下单了门窗量尺定金2000元,双方约定如果后续继续合作则定金全额抵扣货款,否则扣除800元作为服务费。然而,在安排师傅上门量尺、出图和方案后,买家却以只被告知外框材料厚度未告知其他结构型材的厚度为由,要求退全款。

李先生认为,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责任。他解释称,买家的丈夫曾亲自到厂了解产品,公司已在现场对产品信息进行了全面介绍,且依照国家最新标准GB/T 8487-2020,公司产品完全符合其要求。此外,李先生还指出,在门窗定制行业中,通常提到的窗户壁厚指的是主框承重部分,并不代表整个窗中所有材料的壁厚都一样。然而,平台却以线上订单链接页面设计为由,判定公司描述不符,并退还了买家的全款。李先生对此判定不服,并要求平台退回其800元服务费。

从网经社企业库了解,1688隶属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戴珊

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显示,1688隶属于浙江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3+,公司目前所处高风险

除1688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还涉及淘宝、闲鱼、1688、饿了么、抖音、快手、小红书、天猫、拼多多、微信。涉及问题包括:任意仅退款、过度维护消费者、冻结店铺资金、退款问题、随意封店等。

【法律合规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来源: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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