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们都知道曾国藩是个十分严谨的人,却不一定清楚他这辈子受过的处分中,至少有两次与公文泄密有关。其中一次虽是好心办了坏事,得处分有点冤枉,但正如他本人所言,此事毕竟是自己的保密意识淡薄造成的:“敝处去岁预筹换约一疏,当时曾密咨李相、郭帅,并行知丁、应、蔡三处,以
作者:眭达明
人们都知道曾国藩是个十分严谨的人,却不一定清楚他这辈子受过的处分中,至少有两次与公文泄密有关。其中一次虽是好心办了坏事,得处分有点冤枉,但正如他本人所言,此事毕竟是自己的保密意识淡薄造成的:“敝处去岁预筹换约一疏,当时曾密咨李相、郭帅,并行知丁、应、蔡三处,以数君熟习夷务,必能慎密。而筱泉及舍弟处曾由信函内密抄一份,不致泄漏,不识洋人竟从何处抄得此稿。尚幸此疏所陈,无甚阴谋秘计。然几事不密,究属疏虞。前经总署函询,业已自请议处,不欲深追漏言之人。”
这是同治七年(1868)九月初十曾国藩《复何璟》信中的一段话。何璟是李鸿章和郭嵩焘等人同科进士,也做过曾国藩幕僚,时任湖北布政使、代理巡抚。曾国藩泄密受处分后,何璟来信关心和慰问,曾国藩因而有上述回复。这段话虽然非常好懂,也说清了事情前因后果,但由于信息含量特别大,牵扯的人也不少,不写篇文章介绍相关情况,对于隐藏在其中的故事,读者朋友很难完全了解。
曾国藩好心办了坏事
所谓“去岁预筹换约一疏”,是指同治六年(1867)九月二十三日晚上,曾国藩“接奉廷寄,言明年各国换和约,令各省预筹具奏”,以及于当年十一月十五日呈上的《遵旨预筹与外国修约事宜密陈愚见以备采择折》。
原来咸丰八年(1858)与外国订立的条约中,有的明年即将到期,续签之前必须重新修订,朝廷为此通知“滨海沿江通商口岸地方将军、督抚大臣各抒所见,以期共理而济时艰”,并要求当年十一月底之前将修订意见上报。当时收到这一通知的,共有十八个与外国有通商业务关系的地方军政领导人,分别是两江总督曾国藩、湖广总督李鸿章、陕甘总督左宗棠、盛京将军都兴阿、代理闽浙总督英桂、直隶总督刘长佑、闽浙总督吴棠、两广总督瑞麟、江苏巡抚代理湖广总督李瀚章、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广西巡抚代理江苏巡抚郭柏荫、江西巡抚刘坤一、福建巡抚李福泰、浙江巡抚马新贻、山东巡抚丁宝桢、湖北巡抚曾国荃、广东巡抚蒋益澧,以及前任江西巡抚沈葆桢。
收到这一通知后,其他领导人是否认真对待,最终是否拿出了高质量的修订意见供朝廷参考,笔者未考证,因而不敢置喙,但向来办事认真的曾国藩,从一开始就对这件事情极为重视,除了广泛征求幕僚意见,还专门给李鸿章、郭柏荫以及江苏布政使丁日昌、上海道道员应宝时、常镇道道员蔡世俊等人写信,请他们积极进言献策,尽力帮助自己圆满完成朝廷交办的这一光荣而重大任务。
曾国藩之所以向上述诸人征求意见,是因为他们都非常熟悉洋务,自己的外事经验却有所欠缺,因而很想以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同时他又相信,这些人不仅长期与外国人打交道,而且都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地方领导人,有的还是自己的直接下属,所以绝对相信他们不会泄密。至于后来又将答复朝廷的奏折文本抄寄给曾国荃和李瀚章,是因为他俩既是朝廷征求意见的对象,又与自己有着非常特殊的关系和交情,给他们提供样本作参考,就能让他们少费许多脑子多省不少心,何乐而不为呢?当然他也怕曾国荃到时乱说一气,不如给他提供一份范文做样本保险些。他俩当然也不会泄密,这一点曾国藩是放得了一万个心的。
由于自始至终都投入了极大热情,所以最后上呈朝廷的稿子曾国藩不仅非常满意,而且事后分别给郭嵩焘和吴坤修等人写信时,还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喜滋滋地为自己表功。如十二月二十日《复郭嵩焘》信里,他就这样写道:“敝处有复奏预筹换约一疏,抄呈台览。此案应奏者至十八人之多,拙卷可与三等前五名否?”
曾国藩的高兴、得意和自诩劲儿,可谓跃然纸上。
曾国藩认为自己的奏折可以进入三等前五名,按理说这个排名并不靠前,他为什么还如此得意呢?是表示谦虚吗?当然不是。原来古代皇帝举办的制科考试,一、二等都是虚设,从没有人得过,三等实为一等。比如嘉祐六年(1061)八月,宋仁宗亲临崇德殿,主持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考试,结果苏轼第三等、王介第四等、苏辙第四等稍次。就是这个三等,在宋朝据说之前也只有吴育一个人得到过。所以曾国藩把自己列为三等,不仅是一等的意思,而且是极难得到的,他当然欣喜不已了。
然而不久就有一大瓢冷水从他的头顶泼到脚下:曾国藩的建议文本内容,不仅早被外国人获悉,而且主要观点已翻译刊登在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三日(公历为六月十三日)上海出版的英文报纸《字林星期周刊》(TheNorth-ChinaHerald,前译《北华捷报》)上,同时逐条加以评论和批驳!笔者确认这个时间的依据是当天出版的英文报纸原件,而恭亲王奕䜣等人当时打给朝廷的报告中,则称刊登在同治七年闰四月中旬出版的新闻纸上:“顷缘五月间,接阅上海闰四月中旬新闻纸,于督臣曾国藩密陈筹议修约事宜折内,应准应驳各节,历举无遗。”
更让曾国藩无比震惊的是:本月中旬他就在上海考察工作!另外十二日上午结束上海机器局的活动后,中午他还会见了英、法两国领事,十三日午初,曾国藩又去法、英租界,分别回拜了法国领事白来尼和英国领事温思达,均受到热情款待。曾国藩离开上海不几天,外国人就给他上演了这么一出“好戏”,由此不能不佩服这些人真会找时机惹事生非。后来总理衙门追究下来,却由于涉事人员太多,要查明泄密源已经非常困难,曾国藩只好打落牙齿和血吞,打报告向朝廷自请处分,并在复函中表明态度:自认倒霉,不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
此事实实在在伤害了龚橙
曾国藩的自请处分报告是当年七月二十二日寄出的,全文如下:“窃臣接准总理衙门函称,臣前次密折一件,现经有人抄录,并已载入新闻纸,嘱臣查明,因何泄漏等语。查密封陈奏之事,臣未能格外慎密,以致被人传抄,疏忽之咎,实无可辞。除将详细情形函复总理衙门外,相应奏明请旨将臣交部议处,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除了把责任全往自己身上揽,曾国藩还特别提到一点,就是接到总理衙门来函,要他查明泄密根源时,才知道去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呈的《遵旨预筹与外国修约事宜密陈愚见以备采择折》,已经被人抄发到报纸上。这一点曾国藩说的显然不是实情。事实上在上海考察期间,他不仅知道了这件事,而且此事实实在在伤害了龚自珍的长子龚橙。
这又怎么回事呢?
原来陪同曾国藩考察期间,赵烈文在上海不仅与老朋友龚橙见了面,而且特意向曾国藩推荐了他,希望曾国藩能够见见龚橙,然后留他在幕府做事。咸丰五年(1855)冬天,龚橙与赵烈文同在曾国藩幕府待过一段时间,后因曾国藩对赵烈文的言行有所误解,两人才一起离去。咸丰十一年(1861)赵烈文第二次进入曾国藩幕府之前,龚橙做了英国人威妥玛(曾任驻华大使)的秘书,再后来便失业在家。因为有这种特殊关系,所以曾国藩爽快地答应了赵烈文的请求。
然而,历来看不惯龚橙为人的江苏巡抚丁日昌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向曾国藩进谗言说:“中堂答复朝廷预修和约的密折,英国人之所以能够详细了解其中内容,就是龚橙将其卖了。”曾国藩一听,非常恼怒。
赵烈文只得一面向曾国藩做解释工作,说答复朝廷预修和约的奏稿许多人都见过,英国人耳目又多,哪里需要凭借龚橙的告密才知道其中内容?一面安慰龚橙说:我已向曾中堂解释清楚了,他不会责怪你,所以还是力劝龚橙来见曾国藩一面。
龚橙
龚橙并非和约泄密涉事人员,经赵烈文解释后,一时气愤的曾国藩当即消了气,这是很好理解的。至于赵烈文说此稿许多人都见过,说明此案涉事人员并不仅仅是曾国藩信中提到的那些人,这就怪不得他不想追查泄密人。看来曾国藩确实过于轻信别人,而没有从一开始就绷紧保密这根弦。
龚橙此时虽想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但他骨子里有股天生的傲气,又是天生的叛逆性格,如今又闹出这一不愉快插曲,于是最终放弃了面见曾国藩的机会,赵烈文自然非常遗憾。
考察结束后,曾国藩走水路回金陵,赵烈文走陆路去了一趟常熟家中,五月初三日才回单位上班。第二天见到曾国藩,他再次为龚橙辩诬,然后说:“二月份我在苏州见到江苏巡抚丁日昌(江苏巡抚衙门驻苏州),他亲口对我说打算聘用龚橙;闰四月我在上海向老师推荐龚橙,他却在老师面前告龚橙黑状,其言语之反复,一至于此!前几天我再次路过苏州时,丁日昌说:‘都是应宝时与龚橙矛盾很深,才特意在老师面前说了龚橙一通坏话。’”赵烈文于是问曾国藩:“事实果真如此吗?”
曾国藩说:“龚橙出卖自己奏稿的话,是丁日昌说的,不是应宝时。”
赵烈文摇头叹息说:“其诬罔又如此。噫,以封疆大吏而所为一婢妾之伎俩,吁,可危矣哉!”
曾国藩虽然主动承担了泄密责任,但对龚橙造成的伤害,既是无辜的,又是实实在在的。龚橙虽做过威妥玛秘书,但两人早已脱离了关系,他又完全是局外人,怎么可能出卖曾国藩的奏稿?笔者因此怀疑丁日昌故意把脏水往龚橙身上泼,以达到转移怀疑目标和打击对象,最终为自己撇清责任之目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才是泄密嫌疑最大的那个人,此举可谓欲盖弥彰。丁日昌历来两面三刀、口是心非,为了讨好外国人,是非常有可能做这种龌龊事的。遗憾的是曾国藩偏爱丁日昌,没有怀疑到他头上,如果紧紧盯住他不放,然后一查到底,说不定真能查出谁是可耻的泄密者呢!
在上海考察期间,曾国藩虽知道自己的奏稿内容泄露给了英国人,却没有引起应有重视,数月之后,总理衙门来函追查泄密原因,他才迫不得已做了一篇官样文章加以应付。以曾国藩的地位和威望,朝廷当然不会为难他,加之公开追究怕引起负面影响,于是顺坡下驴,只给了曾国藩一个记过处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关系重大,请饬格外慎密一折。西洋各国自入内地以来,办理诸多棘手。凡遇中外交涉事件有关系大局者,自宜慎密将事,不得稍有泄漏。乃曾国藩于密陈筹议修约事宜折件,不能慎密,致被人传抄,业经交部议处。此事若再追究,诚恐欲盖弥彰,转于大局无益。”
曾国藩的良好动机和愿望
跟外国续签条约之前,先在内部征求意见,达成一致并形成正式修订文本后,才能拿出来跟外国谈判,这是多么机密的事情啊!如果还没有谈判,自己的方案就被对方侦知,岂不等于将自己的底牌完全交给了对方?接下来还怎么谈判?正如恭亲王奕䜣等人当时打给朝廷的报告说的那样,“中外交涉事件,……若不京外一律慎密,我未谋定,彼亦预防,恐转肆其诡谋,为先发制人之计,种种衅隙,从此而生。所谓机事不密则害成,其患有不堪设想者”。所以其中的利害关系,曾国藩不可能不清楚。虽然他提出的方案不一定就是中国方案,但以当时两江的分量和曾国藩本人的地位及威望,总理衙门肯定会大部分采纳和吸收他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当初广泛征求修订意见时,曾国藩居然没有提出任何防泄密要求,保密观念这根弦,在他脑子里确实松软得非常严重了,让他经此教训,也是件好事情。
在此不禁要问:历来沉得住气的曾国藩,在这件事情上为什么表现得如此激动和浮躁?难道真如他所说,是为了在“十八人”之中力争进入“三等前五名?”自然不是。那是他的幽默之言。在好友之间,他是很会开玩笑的。
哪又为什么呢?
原来就在三个月前的同治六年六月二十日晚上,曾国藩与赵烈文有过一次非同寻常的谈话,正是在这次谈话中,赵烈文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观点:不出五十年清朝必亡!曾国藩听后,内心虽然不完全认同,此后两个多月里,也多次找赵烈文交换过意见,希望他能收回自己的观点,即使不完全收回,也希望从他口里听到自己所希望的“预想结果”,这样心里就会得到一丝宽慰,至少不再那么焦虑不安。然而让曾国藩意想不到的是,早已形成思维定势的赵烈文,不仅不顾及曾国藩的看法,而且对老师提出的每一个观点都断然否定。到最后,曾国藩只好在疑虑重重中默认了赵烈文的看法。
然而,当九月二十三日晚上收到军机处密封寄来的文件,要地方上十八个高级军政领导人,对即将到期的外交条约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和看法,然后形成正式修订建议文本上报朝廷参考,尤其是看到文件开诚布公,既不讳言以往的过失,用语又非常坦率和诚恳,对于咸丰十年(此为北京换约时间,订约则为咸丰八年即1858年,地点在天津)与外国仓猝签订的条约以及历年办理情形,实事求是地做了回顾和检讨,对于今后如何杜绝洋人要挟,以及条约中哪些条款应该保留和批准,哪些应该驳回和修改,全都虚心征询意见,颇有中央与地方情同一家的气象,曾国藩不仅深受感动,而且就像打了一针兴奋剂,当即喜形于色地将文件拿给赵烈文看,然后情不自禁地发表了一大段有关国运长短的感言:“这份文件至关重要。面对困难局面,掌握国家大政的人能够虚心听取地方意见,认真调整和把握对外关系,国家中兴不就有希望吗?”接着他又进一步发挥说:“国运长短,不在于国家的强与弱,惟有当权者能够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国家即使处于困境也不会灭亡。如金国主完颜亮南下侵宋,就像到本国国土上放牧一样,宋朝社稷岌岌可危,虞允文指挥的采石保卫战取得的胜利虽然算不了什么,但宋孝宗为人和善忠厚,平易近人,他的德行足以保全自己和国家。上天随后就使金国发生内乱,完颜亮被杀,赵氏宗庙得以保全。但金朝还没有到马上崩溃的时候,所以上天又安排金世宗休养生息。事情就有这么神奇,这也是圣人动不动就拿天命说事的原因所在啊。”
曾国藩是笃信天命之说的。在他看来,上天如果不让一个国家灭亡,一时即使遭遇再大困境,这个国家也有保全的希望。他的言外之意是:从军机处发出的这份文件看,朝中并不是没人,既然如此,上天或许不会让清朝灭亡,“中兴”局面或许有可能出现呢!
为了让赵烈文收回自己的观点,也为了让他为之竭诚服务的清政府长治久安,曾国藩这番寄希望于天命,寄希望于侥幸,甚至寄希望于幻想的言论,虽让人觉得幼稚、可怜和可笑,但他不愿意看到清朝灭亡,希望有所谓“中兴”局面出现的愿望,还是非常真诚的。正因如此,所以接下来他的所有表现,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最大努力,为朝廷提供一份既切合实际,又能维护国家和民族权益的建议文本。谁想结果却是好心办坏事,以至于发生了不该发生也不允许发生的泄密事件呢?朝廷最后对他给予宽容和理解,就在情理之中了。
曾国藩真不长记性
曾国藩另一次与公文泄密有关的处分,发生在同治元年(1862)上半年。当年五月二十九日,他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受处分情况:“接廷寄二件、谕旨一件,系因余行文户部,误将三月廿七日廷寄录去,中有交涉外国事须秘密者。奉旨将余交部议处。”
从日记所写内容看,这次曾国藩受处分,不仅仍是公文泄密所致,而且还是在涉外事务上摔跟头。在同一件事情上,居然前后两次受同样的处分,曾国藩真是不长记性,也说明他的保密意识这根弦确实很松。根据雍正朝建立的奏折制度,廷寄内容是不能引用在臣子的报告中的,曾国藩不仅引用了,而且引用的内容居然是“交涉外国事须秘密者”,受处分当然是咎由自取。所幸清政府对他仍然很宽容,只是“交部议处”,算是最轻的处分了。此事说来真的十分有趣。因篇幅关系,所以只能点到为止,恕不多述。
来源:各界杂志2025年第8期
来源:各界导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