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二一,上链接!”现如今,购物直播逐渐变成热门营销渠道,不少商家以购物直播等形式,借助平台上庞大的受众群体推销各类商品。然而,直播间购物在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却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三二一,上链接!”现如今,购物直播逐渐变成热门营销渠道,不少商家以购物直播等形式,借助平台上庞大的受众群体推销各类商品。然而,直播间购物在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却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图片由豆包AI生成 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2024年7月的一个晚上,家住阳新的罗女士观看某购物直播时,直播间里正在送福利,便在评论区询问是否可以领取福利。紧接着,一名彭姓男子向罗女士发来私信,称罗女士中奖了,可以免费领取一台价值高达几千元的手机,自己是直播间助手,让其添加微信好友后再详谈。罗女士顺利添加彭某为微信好友,并把收货地址发给对方。
第二天,罗女士收到彭某发来的一张邮寄手机的物流截图,并要求罗女士支付18元运费和100元押金。在支付运费和押金后,彭某又称手机店的老板将罗女士的手机和其他顾客的手机发错了,要求罗女士支付差价。想着手机已经发出了,罗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转账了几百元。此后,彭某以支付宝押金、补差价、充值返利等方式,又陆续让罗女士转账20余次。两个月后,罗女士仍然没有领取到“免费”手机,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已经被拉黑。此时,罗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直播间遇到的彭某并非直播间助手,遂于9月2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彭某交代,2024年6月,彭某在观看某购物直播时,有人发私信称其在直播间中奖了,可以免费领取一部手机。天上不会掉陷阱,彭某并没有相信。然而,他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打工一个月也就那么几千元钱,何不试试用这种方式“搞”点钱?于是动起了歪脑筋……
彭某将自己的多个微信号伪装成某购物直播间的助手,在直播间评论区里看到有人询问是否可以领取福利,他就主动给对方发私信,利用之前骗子发给自己的商品照片、营业执照等获取他人信任。因为彭某长期观看该购物直播,并刻意提前熟悉领取福利的相关情况,对相关的术语行话信手拈来,骗得被害人财物后再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删除。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彭某在两个月内,陆续诈骗罗女士合计7200.85元。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以构成诈骗罪。2025年2月26日,阳新县检察院院依法以犯罪嫌疑人彭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10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彭某认罪服判。
直播购物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消费者在下单时,要明确自己的支付对象,只点击官方链接购买,千万不要相信其他的购买途径。另外,在观看购物直播的过程中,对于直播间里观众发布的购物广告、陌生人发送的私信等也不要轻信。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将损失降到最低。
来源: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