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高峰的匆忙脚步,往往裹挟着安全隐患。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为抢一时之快超速行驶、频繁变道,这些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事故。
早高峰的匆忙脚步,往往裹挟着安全隐患。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为抢一时之快超速行驶、频繁变道,这些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事故。
近日,太原市滨河东路辅路南向北方向就上演了惊险一幕:两辆电动自行车猛烈相撞,现场情况令人揪心。
事故发生后,两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倒地受伤,车辆严重受损,零部件散落一地。
周边群众迅速拨打120 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据当事人描述,事发前一辆右拐汽车挡住了双方视线,加上行驶速度较快,导致两辆相向而行的电动自行车迎面相撞。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两位驾驶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受伤风险。
为查明事故原因,民警调取事发路段公共视频。
画面显示,一辆黑色商务车从右侧小路驶出右拐上滨河路,此时一名由北向南骑行的男子为避开商务车车尾,向左车道偏移。
不巧的是,由南向北的另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好行经此处,两车避让不及,最终相撞。
交警勘查现场期间,120 救护车赶到。
医护人员对伤者紧急救治、初步检查后,将两人送往附近医院进一步治疗。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仍需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
太原广播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一场因视线受阻、车速过快引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不仅让两个家庭陷入担忧,更撕开了城市交通文明的一道“裂口”。
未佩戴的安全头盔、抢行的侥幸心理、疏于观察的驾驶习惯,都成为这场事故的“催化剂”。
在道路交通中,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是命运共同体,一次小小的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就是难以挽回的悲剧。
此次事故暴露的,不只是个体安全意识的淡薄,更是对交通法规权威性的漠视。
电动自行车作为灵活便捷的出行工具,更需要骑行者以高度的自律来保障安全。佩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在事故发生时为生命撑起的“保护伞”;减速慢行,不是耽误时间,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从这起事故中汲取教训,将安全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只有大家都成为交通规则的践行者、守护者,才能让道路多一份平安,让城市多一份温暖,真正实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来源:灾育明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