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生前与于正打官司,4次为此流泪

B站影视 2024-12-05 19:40 2

摘要:2024年12月4日,享誉华语文坛的女作家琼瑶,因不堪疾病的折磨,在家中选择用一氧化碳轻生,终年86岁。

2024年12月4日,享誉华语文坛的女作家琼瑶,因不堪疾病的折磨,在家中选择用一氧化碳轻生,终年86岁。

琼瑶创作的言情小说无人能及,赚取了无数少男少女的眼泪。

根据琼瑶作品改编的《在水一方》《几度夕阳红》《婉君》《情深深雨濛濛》等影视剧,让几代观众记忆犹新。

琼瑶一生著作等身,被很多人模仿借鉴,琼瑶很大度,从不追究责任。然而,琼瑶与于正的2年官司,给她带来巨大的伤害,年近8旬的琼瑶4次为此落泪……

2013年12月,琼瑶开始将自己的小说《梅花烙》改编成电视剧本《梅花烙传奇》。

琼瑶的丈夫平鑫涛身体不好,坐飞机有危险,琼瑶为了在家中陪伴丈夫,已经10年没有离开台湾了。

她在家里改写剧本,正好让精神有个寄托。4个月时间里,琼瑶将自己关在书房里,不上网不见人,只是早晚去房间里看望丈夫,陪他聊聊天。

2014年4月,25集《梅花烙传奇》剧本出笼了,大约有45万字。

不久,北京召开新剧推荐会,《梅花烙传奇》概念海报出炉了,琼瑶打算2014年9月开拍。

琼瑶的儿媳何琇琼非常能干,是婆婆最得力的助手,琼瑶在内地的影视业务都是她在跑。琼瑶和儿媳开始组建班底,讨论演员人选。

这年7月,何琇琼去内地选外景时,突然给琼瑶打电话,说小说《梅花烙》被于正抄袭了。

琼瑶问抄了多少,何琇琼告诉婆婆:除了结尾,几乎全部抄了,连人物设计也和《梅花烙》一模一样。

琼瑶懵了,这等于她的《梅花烙传奇》作废了。她只得停止修改剧本,开始与湖南卫视交涉。

于正1978年出生于浙江嘉兴,高中毕业后考入上海戏剧学院。1999年,于正跟随香港导演李惠民学习编剧。

(于正)

2002年,于正离开李惠民在上海成立于正工作室,他成了一名独立编剧。

于正因制作《美人心计》《宫锁心玉》等电视剧,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

于正抄袭后的作品叫《宫锁连城》,马上要在湖南卫视开播了。琼瑶与湖南卫视合作了20多年,双方都是老朋友了。

琼瑶祖籍湖南衡阳,有着浓烈的家乡情结。刚开始合作时,湖南台还没上星,没什么实力,也没什么钱,湖南台是协助拍摄,资金全由琼瑶方负担。

在台湾拍电视剧与内地不一样,演员都住在自己的家里,没有食宿费用这一块。而内地拍戏,演员全住宾馆,吃住在剧组,因此琼瑶与湖南台拍的每一部电视剧,经费都超出了预算。

直到拍《还珠格格》《苍天有泪》,湖南卫视才开始投资。

湖南卫视靠播琼瑶剧,大大提升了知名度,也挣了很多钱。

琼瑶觉得与湖南台有这么深的交情,应该可以说得上话。她给新上任的吕姓台长打电话,说到了于正抄袭的事。

谁知对方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湖南卫视知道于正抄袭?

琼瑶懵了:我就是证据,我正在向你报案,何况还有个证据站在我旁边。

琼瑶将电话交给儿媳,让她与对方沟通,吕姓台长的意见是《宫锁连城》继续播出。

这让琼瑶无法接受。因为一年前,这位台长带着湖南卫视多位领导,赶到琼瑶台湾的家中,热情握着她的手,要琼瑶永远相信湖南卫视对她的重视和友谊。

但没想到时隔一年,对方竟是这样对待自己,琼瑶落泪了。

(琼瑶)

琼瑶已经70多岁了,不想折腾出大动静,便退而求其次,向湖南卫视提出这样的要求:把抄袭《梅花烙》的部分情节剪掉,再播《宫锁连城》。

对方不同意。琼瑶再做出让步:要求在《宫锁连城》的片尾加上一句“本剧部分情节取自《梅花烙》,谨向琼瑶致歉”,如果对方觉得没面子,改成“致谢”也行。但琼瑶这个要求也被拒绝了,琼瑶的心被伤透了。

丈夫平鑫涛躺在床上,对琼瑶说:打官司。他对儿媳说:我身体顶不住,你要保护妈妈,为妈妈做主。

随后琼瑶召开了家庭会议,公司的高管也参加了,大家一致同意打官司。

于是琼瑶和儿媳开始找律师团队,有人给他们介绍了北京的王军律师,双方取得了联系。

于正抄袭的理由是,作品不超过20%就不构成侵权。王军认为,这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即便抄袭比例超过1%,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在王军律师团队的帮助下,琼瑶将于正告上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很快立案。

(王军)

打官司太煎熬,琼瑶在网上收集证据。

让琼瑶感动的是,很多素不相识的网友自发帮琼瑶收集证据,将《宫锁连城》与《梅花烙》相同的桥段一一列出。

还有109名素不相识的内地编剧,联名支持琼瑶。看到109人的名单,琼瑶第二次落泪了。

经过比对,《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连续剧115处,抄袭《梅花烙》小说106处,连男主角满人姓氏都全部照抄。律师团队做了比对,最后浓缩成21段情节。

官司还没开打,琼瑶就筋疲力尽了,她签了很多文件,还去法院公正。

文件送到台湾的海基会,再转到内地的海协会,再送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已经是2014年5月27日了。

在等待判决的日子里,琼瑶将《梅花烙传奇》前期的准备工作全部停止了,她也没有心思再修改剧本。

2014年11月6日,于正组织了一个法学专家研讨会,来讨论《宫锁连城》有没有抄袭《梅花烙》。

于正得出结论: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雷同,原来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

用琼瑶生前的话来说:这种卑劣的话,让她瞠目结舌,栽赃《梅花烙》参考《红楼梦》是对自己的诽谤,也是对《红楼梦》的侮辱。

于正口口声声说创作《宫锁连城》前没看过《梅花烙》,结果有网友在他8年前的博客里翻出,他写道:看过《梅花烙》100多遍,惊叹写得太好了。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于正败诉。琼瑶第三次落泪。

当天琼瑶发长文,讲述了自己打官司的心路历程,自己走到这一步实属无奈。

但于正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定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琼瑶500万元。

开庭当天,琼瑶不知结果会怎样,她在台湾家中一颗心七上八下。

临近中午,琼瑶接到了王军律师的电话:官司胜诉。那一刻,琼瑶第4次落泪了。

琼瑶虽然赢了官司,但《宫锁连城》早已在湖南卫视、天津卫视播完了,网络和国外也播完了,于正和湖南卫视没少挣钱。

但于正迟迟不向琼瑶道歉。2018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于正在《法制日报》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公告费用33.6万元,全部由于正承担。

琼瑶70多岁打官司,给她带来的伤害无法弥补。

如今琼瑶已经离世了,但她打官司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的正向效应,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会净化编剧生态环境,警醒从业者要坚守职业操守。

来源:老娱记说明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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