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当事人省去数千元鉴定费用,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实现“案结事了、矛盾双消”,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度与温度。
“问题已经发生了,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调解呢,我不想跟他沟通!”在开展调解工作时,经常会有当事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当事人省去数千元鉴定费用,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实现“案结事了、矛盾双消”,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度与温度。
本案中,务工者郝某因劳务受伤与雇主产生赔偿争议,医疗费、误工费等诉讼标的为1万多元,考虑到启动鉴定程序会增加当事人负担,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承办法官决定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背靠背”的方式释法明理,向当事人释明鉴定可能存在的风险,耐心劝导两人与其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徒增经济负担,不如各退一步,商量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最终,当事双方以补偿方式达成调解,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先行调解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相较于审理排期开庭,缩短了纠纷化解时间,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避免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大量时间、精力的耗费。纠纷确实无法调解的,法院将及时转入审理程序,确保当事人行使诉权“零延迟”,不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负担。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