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坚决守牢食安底线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10 14:57 3

摘要: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食安办举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坚决守牢食安底线

□ 本报记者 岳 倩

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各地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意见》坚持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难题、健全机制、凝聚合力,筑牢安全防线。《意见》的出台,必将有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据柳军介绍,《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管用,找准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填补了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拓展了经营主体监管范畴,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增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操作性。

此次《意见》的特色和亮点可以概括为“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制度创新,总结了近年来各部门监管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顶层制度安排。比如,《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三是强化主体覆盖,进一步拓展了主体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四是强化重点治理,聚焦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明确了监管的重点领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回答“《意见》对健全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作出哪些新规定”的问题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表示,《意见》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意见》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要求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强化邮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加大对寄递环节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针对网络销售等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的现状,司光表示,《意见》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广告活动参与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从业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明确从业主体明知或应知产品违法但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广电等部门,明确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加强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食品安全全链条协同治理、食品运输协同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发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方面的作用以及完善进口食品安全合作共治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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