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禁毒你我同行 共建五美康县”禁毒短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15 17:05 2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第38个“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生活理念,推动“五美康县”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挖掘禁毒工作者、戒毒成功典型的故事,客观揭示毒品对个人、家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第38个“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生活理念,推动“五美康县”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挖掘禁毒工作者、戒毒成功典型的故事,客观揭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广泛传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危害,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禁毒宣传,举办“禁毒你我同行 共建五美康县”禁毒短视频大赛,现面向社会广泛海选禁毒短视频作品,诚邀广大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大赛主题

禁毒你我同行,共建五美康县

二.评委组成

此次活动评委从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旅局、社会专业团队部门抽调专业人士组成。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康县委宣传部、康县公安局、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康县教育局

四、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6月19日

评审时间:2025年6月24日(暂定)

颁奖时间:2025年6月26日(暂定)

五、参赛对象

各类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均可参赛;鼓励县直各单位、乡镇干部职工积极参赛。

六、大赛内容与要求

(一)短视频内容

1.禁毒知识科普;

2.禁毒小故事;

3.原创禁毒歌曲、舞蹈等;

4.禁毒爱心人士等个人事迹;

5.戒毒成功创业典型;

6.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等;

7.本次活动不接收动漫艺术类及素材非原创作品。

(二)短视频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宜公开传播的内容;

2.画质清晰,不得添加水印。添加必要字幕,字幕字体清晰易于辨识,使用简体中文;

3.时长不低于30秒,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或960*720(4:3),要求以MP4视频格式提交;

4.内容必须是原创,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因肖像权、名誉权、音乐版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5.音乐音效使用恰当,不得使用色情、暴力、低俗音乐;

6.参赛作品在抖音等平台发布时,需添加#禁毒宣传、#6.26国际禁毒日、#我为康县禁毒代言等话题。

7.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具有编辑、修改、发布的权利。

七、投稿方法

作品投稿至823562268@qq.com邮箱(不可一稿多投)。每个作品电子档文件名:作品类型+《作品标题》+单位+作者姓名。上报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联系电话:18793995660、13659393988。

八、奖励设置

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现金奖励。

九、颁奖活动

6月26日,在康县市政广场举行康县禁毒短视频大赛颁奖仪式暨聘用康县禁毒公益宣传大使活动。将会从获奖名单中选聘5人为我县禁毒公益宣传大使。对于选拔出来的禁毒公益宣传大使,将由康县公安局颁发聘书。禁毒公益宣传大使实行一年一聘,聘任期间,需在康县公安局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类禁毒公益活动,担负我县的禁毒宣传公益志愿任务,带动身边更多的市民群众投身禁毒事业,大力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

中共康县委宣传部 康县公安局

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康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来源:甘肃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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