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在官府周代以前的一项重要文化制度。这种制度主要表现在典章制度、图书文物都收藏在奴隶主贵族的宫廷里,同时又设立有专供贵族子弟享用的官方学校,奴隶主贵族垄断了接受教育、学习文化的权利,具体掌管典章文物的,主要有巫、史、卜、祝等知识分子,他们具有各种专业知识,职位
学在官府周代以前的一项重要文化制度。这种制度主要表现在典章制度、图书文物都收藏在奴隶主贵族的宫廷里,同时又设立有专供贵族子弟享用的官方学校,奴隶主贵族垄断了接受教育、学习文化的权利,具体掌管典章文物的,主要有巫、史、卜、祝等知识分子,他们具有各种专业知识,职位和专业知识世代相传。春秋以降,奴隶制度逐渐衰败并开始崩溃,出现了学术下移,学在官府的制度也随之瓦解。在这过程中,孔子及儒家学派曾起过重大作用,
学术下移出现于春秋时期。周代学在官府,文化典籍为贵族所垄断,卜、祝、巫、史等专职知识分子主要集中于王庭。春秋时,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官府对学术文化的垄断也被打破,图书典籍流散于诸侯国乃至民间,原来掌管学术文化的知识分子也散往各地,如《论语》就记载了一部分在宫廷中司礼、司礼的专业人员流散到各地的情形:“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微子》)这些情形都促进了非官方的私家学术的出现。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派,是学术下移中出现的主要的私家学派。同时由于孔子对古代文献的哲理,又大规模地授徒讲学,从而又促进了学术下移的进程。
焚书坑儒秦始皇怕诸子百家的“私学”诽毁秦王朝而采取的对策。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下令:(1)除《秦记》以外,其他各国的历史书一律烧毁。(2)除博士官的藏书以外,凡民间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等一律焚毁。(3)通令全国郡守和尉查禁以上书籍,令下三十日不烧的判五年徒刑,黥面并罚修筑长城。(4)有敢私自藏禁书的灭族。(5)有敢谈论《诗》《书》的判处死刑;“以古非今”的灭族。官吏知而不举者连坐同罪。(6)只有医药、卜筮、种树的书可以保存。六艺中,《易》为卜筮之书,得以幸存。(7)要学习法令,应以吏为师。焚书之后,引起诸生更大不满和诽议,加以秦始皇屡派的求仙药方士去而不返,侯生卢生又逃亡,故在始皇三十五年,秦始皇把诽毁秦政、欺骗皇帝的方技之士和部分博士儒生四百六十余人坑于咸阳骊山坑谷中。焚书坑儒虽连言,但焚书在全国进行,禁令时间长,直到汉惠帝四年(前191)“除挟书律”才废除,而坑儒则在某些地方一时为之。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儒学在中国文化里居于统治地位的口号。秦朝博士有七十人,其中既有《五经》博士,也有诸子传记以及方技数术博士。如伏生为治《尚书》博士,而黄疵为秦博士,则在名家(见《汉书·艺文志》)。又有占梦博士(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汉承秦制,汉初仍有博士七十人,“但备员弗用”。汉武帝即位,建元元年(前140)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因窦太后好黄老言,受其干扰,当时未果。建元六年,窦太后卒。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对策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武帝采纳这一建议,罢黜百家博士,只立《五经》博士。从而确立了儒学和儒家经典的权威性的统治地位,而儒家以外的诸子学,由于无进身之路,日益衰微。《汉书·武帝纪赞》:“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汉书·董仲舒传》亦云:“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后世将这一政策概括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来源:思想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