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拟推荐参评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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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5〕22号)要求,经推荐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包头市青山区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等4个社会组织参评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现予以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5〕22号)要求,经推荐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包头市青山区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等4个社会组织参评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核实情况。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

附件:

1.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

2.拟推荐社会组织简要事迹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

一、党的建设突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三、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优先推荐评估等级为4A(含)以上的社会组织参评。

五、运作规范合法。2021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属于年报范围的社会组织,应按时报送),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2

拟推荐社会组织简要事迹

一、包头市青山区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

包头市青山区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7年7月,现有会员近500人,是一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目前,协会共有200台出租车,300多名队员,48名党员。协会坚持16年如一日,坚定践行着“志愿服务永远在路上”的铮铮誓言。

协会成立以来,坚持以雷锋精神为引领,以出租车为载体,用心用情践行志愿服务理念,被誉为“车轮上的党支部”。他们用行动践行“聚爱公益行”项目,每月均安排志愿公益活动。成立16年来,常态组织爱心送考,开展3月5日义务献血26次,4月义务植树26次、6月义务拾荒15次。在日常运营中,队员们发挥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优势,积极开展免费拉载70岁以上老人,助力寻亲、拥军优属、资助贫困学生、帮扶敬老院、孤儿院等公益活动。

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用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用真情温暖社会,用爱心帮扶济困,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其“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二、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联合会

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联合会成立于2017年,成立之初,就吸纳了自治区优质单位和专家成为会员,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交流渠道和资源共享模式。他们常年为政府提供流程化、专业化、系统化的项目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场地等孵化支持,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实习、精准荐岗、能力提升等多元服务,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协会注重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工作与业务活动融合发展,在运营的服务职工“会、站、家”项目中,成立“工会联系社会组织”工作共同体。先后开展了“永远跟党走,文明我同行”、“建党百年健步走”、“建功十四五文艺汇演”等特色活动30余场,产生广泛影响。协会助力稳岗就业,搭建“职立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线下招聘会、岗位对接会、创业活动200余场,直播活动60余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近30万个,服务求职者8.7万余人,打造了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就业创业、“丁香扎根计划”等服务品牌。协会参与社会治理,在承接玉泉区民政局“五社联动”项目,针对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其他困境群体所需所盼,开展专业化个案服务50余次,为30个困难家庭进行入户帮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资源库40家。通过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入驻、参与社区协商议事,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近年来,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坚持“服务至上,实干为本”的精神,以十足的热情服务学生、服务就业、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展示了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央视网等多次报道了他们的事迹,协会先后获评呼和浩特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被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授予“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

三、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1996年在呼和浩特登记成立,是由杰出女性企业管理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近年来,协会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和组织建设,提高服务会员能力,引领会员企业在市场服务、家庭和谐、子女教育、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发挥作用,在保民生、保就业、促发展方面积极履行协会的责任。

协会注重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将加强党的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协会章程,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协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协会注重能力建设,与北京、上海、浙江等20多个省市的女企业家协会建立友好关系,加强业务交流、常态培训赋能;全区3700多名会员和外省市900多位女企业家举办经济建设发展论坛,开展产业推介、招商引资,助力地方经济和会员企业双发展。5年来,全区3200多家会员企业总营业收入达到2060多亿元,上交利税近300亿元,解决就业33万多人。协会热心公益事业整合教育资源,将清华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站项目引入内蒙古,在全区4个盟市建起7个教学站,定期为地方政府、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近年来,全区乡镇干部累计到清华大学面授学习650人次,清华大学生支教辅导我区中小学生1870余人,经面授、远程、支教受益人群达2.2万人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协会的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被自治区评为“5A”等级社会组织,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诸多荣誉。

四、奈曼旗慈善总会

奈曼旗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累计募捐款物1.8亿元,先后参与了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大病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活动,主动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好评,人民群众认可。

坚持党建引领慈善。把党建工作与慈善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形成了党委决策,支部落实,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慈善工作格局。几年来,共实施大小慈善项目70个,救助大病人员6377人次,投入款物1.4亿元,受益群众20万人次,引导受助群众更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众筹整合资金1979万元。在全区率先启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设惠民项目228个,受益群众9万余人次。摸索出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幸福家园”工程的经验和做法,先后3次介绍经验。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慈善文化,积极开展“善行奈曼”慈善“七进”活动。建立起旗、乡、村(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机构,组建了社会组织慈善联盟,志愿者团队189支,开展活动353次,参与人数2915人次,慈善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奈曼旗慈善总会积极履行公益属性,用心用情用力投身公益事业,分别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通辽市委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奈曼旗慈善总会开展的“搭把手”产业扶贫项目荣获“中华慈善品牌”项目。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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