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23岁女子半年内给某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欲退款遭拒,引发关注。当事人家属称,部分款项是女子父亲留下的遗产。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
近日,23岁女子半年内给某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欲退款遭拒,引发关注。当事人家属称,部分款项是女子父亲留下的遗产。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
当事女子称,近200万元存款是母亲暂时存放在她那里的。今年5月,她刷到一个女团直播间。“越看越上头,每天都在看,每天都有刷。第一天就是‘小心心’(价值0.1元)送一下,第二天可能就是‘跑车’(价值120元),后面越刷越多,‘嘉年华’(价值3000元)都刷了。”女子称,2024年10月27日,她刷了122个“火箭”(单价1000元),意味着她当晚打赏超过了12万元。
当事人称,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打赏金额水涨船高。特别是直播间时不时引入“PK”环节,让她产生了一种守护主播的“责任感”。事后回想,她认为自己是受到直播间氛围的感染,才产生了不停打赏的冲动。
在跟平台沟通退款时,女子和家人发现退费并不如充值打赏那样简单直接。直播平台客服称:“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成年人打赏这边是没有办法去退的。要先确认一下,当时主播方面有没有涉及到违规,有没有欺骗。”
女子家属表示,当事人从2024年5月起,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主播近200万元。其中的部分款项是其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目前还在协调解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能追回。目前情形下,如果主播存在欺诈行为,通过虚假承诺诱导打赏;或者当事人存在操作失误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况,还有追回的可能性。如果主张退款,可以准备打赏时的支付记录以及相应的直播回放视频等证据证明主播存在过错,同时积极与平台联系、与主播进行沟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直播间的打赏乱象已在整治打击的视线内,但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是否属于显失公平,能否要求退款还有待进一步明晰。
赵良善提醒,成年人打赏主播,应注意几个方面:其一,量力而为,避免因冲动消费导致财务压力;其二,警惕诱导性打赏,对于频繁请求打赏、设置高额任务(如冲榜)、过度互动(频繁抽奖)等行为提高警惕;其三,防范情感操控,避免因主播制造的情感共鸣或暗示性语言盲目打赏;其四,注重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一旦遭遇欺诈、胁迫等,可依法主张撤销赠与、退款。(摘编自《华商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委员建议,建立用户打赏“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是否可行暂且不论,但核心诉求不言而喻:平台作为直播打赏运营主体,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从社会效益层面进行考量,提供更加理性的消费环境。直播平台需要的,不只是“不违规”的底线,更应有“不诱导”的自觉,以及引导健康、合理打赏的责任心。
来源:快乐老人报官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