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宁夏一起男子起诉女主播返还打赏款的案件被公布,案件中,男子苟某称两年内给女主播马某打赏9.1万元,将此认定为“彩礼”,要求马某返还。然而,法院最终驳回其诉求,认定该打赏行为属自愿赠与。
据红星新闻4月3日报道,近日,宁夏一起男子起诉女主播返还打赏款的案件被公布,案件中,男子苟某称两年内给女主播马某打赏9.1万元,将此认定为“彩礼”,要求马某返还。然而,法院最终驳回其诉求,认定该打赏行为属自愿赠与。
事情始于2022年5月,苟某刷到马某直播,直播中马某及其家人提及寻求有缘人结婚。苟某与马某是老乡且单身,便在直播间与马某语音连麦。苟某称,当时马某及其家人承诺,只要他在马某每场直播中支付彩礼共计10万元,就与其结婚。之后,双方互加微信,以结婚为目的聊天,并于2022年6月见面,马某表示先保持恋爱关系至2024年结婚。自2022年至2024年,苟某通过微信向马某支付了9.1万元。但后来,苟某发现马某与多名男子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双方发生争吵,随后苟某被马某“拉黑”。
被“拉黑”后,苟某向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起诉马某,要求其返还作为彩礼的9.1万元直播打赏款。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至2024年间,苟某长期通过微信、银行向某直播平台持续打赏。法院认为,彩礼是按照风俗习惯,由婚约一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向对方或者对方亲友赠送的财物,目的是成就婚姻、共同生活。但苟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马某建立了婚约关系,也无法证明向马某给付的是婚约财产。其打赏行为更多是基于对节目喜爱或支持,属于自愿赠与。另外,苟某主张马某以谈恋爱为由骗其打赏,却未提交证据证明,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一审法院驳回苟某诉求。
一审判决后,苟某不服,向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中,马某辩称根本不认识苟某,双方不存在婚约,更不存在所谓“彩礼”。马某还指出,苟某提供的账单是给某平台支付的,无法证明是用于自己直播打赏,也不能证明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苟某在二审中提交某直播平台聊天记录,试图证明马某哄骗其通过直播间支付彩礼,但马某对该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均不认可,认为不符合新证据标准及证人出庭作证法律规定。
二审法院审核后认为,苟某提交的证据不符合相关规定,又无其他证据佐证,达不到证明目的,对其证明效力不予确认。二审法院认为,苟某主张马某通过直播平台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并以不正当手段诱惑其支付彩礼9.1万元,属于附条件赠与,但结婚目的未实现,马某应返还打赏金额。然而,苟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马某建立婚约关系及给付婚约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认定苟某打赏行为属自愿赠与并无不当,二审法院予以维持,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在网络社交及直播打赏中,应保持理性和谨慎。对于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行为,需明确行为性质并保留相关证据,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也彰显了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来源:大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