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不是法外地 编造谣言需处罚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4-02 21:36 1

摘要:近年来,网络谣言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不惜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这些谣言涉及各个领域,有的关于食品安全,引发公众恐慌;有的关于突发事件,误导舆论走向;有的关于个人隐私,侵犯他人权益,不

近年来,网络谣言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不惜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这些谣言涉及各个领域,有的关于食品安全,引发公众恐慌;有的关于突发事件,误导舆论走向;有的关于个人隐私,侵犯他人权益,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地,编造谣言需处罚。

以案释法:近期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近日,云南保山网警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一段大货车侧翻视频,并在评论中回复:“人死了”。视频发布后,很快就有知情网民在其评论区反驳“没有死人”。然而面对驳斥,该网民并没有主动澄清消除影响。保山网警立即开展核查,确认该起事故无人员死亡。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杨某进行调查。经查,杨某为博人眼球,在明知车祸没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仍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某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3月19日,网民卞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一段耸人听闻的文字:“一家四口一起从22楼坠落,自杀前...”。该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卞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卞某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链接:编造网络谣言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编造网络谣言并非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编造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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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城北公安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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