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第一役:广州商团事件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14 23:12 6

摘要:40 天后,它迎来了自己的开学典礼。1924年6 月16日,一张长桌,背后的帷幕上有“亲爱精诚”四个大字——这是军校的校训。孙中山站在那里,开始了他著名的演讲:

在黄埔军校创办

40 天后,它迎来了自己的开学典礼。1924年6 月16日,一张长桌,背后的帷幕上有“亲爱精诚”四个大字——这是军校的校训。孙中山站在那里,开始了他著名的演讲:

“如果人人都能够以死为幸福,便能够一百人打一万人,用一万人打一百万人。假若我们现在有一万人的革命军,马上便可以定中国,因为此刻反对革命的全国军队,总共不过一百万人。因为此刻我们没有一万人的革命军,所以那般贪暴无道的军阀,便敢于横行全国,无恶不作,事事要害国,天天要推翻共和……”

但孙中山或许想不到的是,黄埔建军后,所面对的第一个敌对势力,不是“贪暴无道的军阀”,而是当地的商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口含“共和”天宪,但在商团眼中,孙中山所领导的广东军政府,同样“贪暴无道”。

商团的叛乱,主因是反对过重的税捐。而直接导火索则为,他们涉嫌私运枪械,被军政府察觉扣留,冲突由此引发,大规模的罢市之后,持续数月的角力以军事镇压收场。虽然深感危机,但包括黄埔军校在内的国民党军队,还是很利落地扫荡了对手。

这是真正意义的黄埔第一役。它所昭示的只是20世纪屡试不爽的枪杆子丛林法则:武力最强者胜。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黄埔军校创建90周年,回顾国民党武力统一中国的历史,平定商团叛乱是其牛刀小试的起点。

苛捐:商团总罢市

广州商团和孙中山军政府的矛盾,在1924年5 月,即已显化。

黄仁宇在《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中,这样描述5月的罢市风波:“广州市政府此时已归国民党掌握,公布拟修筑马路,拟向各商店征资产税为经费,用以修筑马路,遭全市七十二行店罢市反对,由省政府通令取消原议了事。”

这个说法更多源自毛思诚《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查该书,关于此节的表达为:“是(5)月下旬,广东市政厅布告统一马路业权,拟办铺底捐。全市七十二行商店决议总罢市抵制,省府乃令取消,风潮始息。自此省城与县镇(龙江、桂洲、河村、水藤、东莞、佛山)各商团,议定联防章程,是为商团事变之因。”

罢市的直接起因在改良马路费,这诚然不错,但仅语及于此则并不全面,黄仁宇《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有过度依赖国民党官方资料的短板,事实上会有为国民党政府开脱的效果。

事实是,广州市府彼时于短期内追加开设药品捐、珠宝玉石捐、仪仗捐、果捐、花菜捐等,至改良马路费终成最后一根稻草,令商户忍无可忍爆发反叛之意。据《申报》1924年6 月1日署名乙庐的报道《广州总罢市酝酿之经过》:“广州商民自军兴以来,迭被政府重重苛抽,加捐加税层出不穷,最近又由市厅财政局布告开抽特种药品捐(药店罢市情形巳见昨报)、珠宝玉石捐、仪仗捐、与夫发起统一马路旁铺业权,以抽费二成,为改良马路费。

商民于最近经过东西北三江兵燹后,全市商业,不有虐政之摧残,固已日就凋敝,多有不能维持原状之势;若再稍加剥抽,则破产立见,今政府为搜索军饷起见,不惜迭次向此生气垂尽之商民,为竭泽而渔之谋,而商民遂有呼吁无门之苦痛,且最近之政府抽剥,尤以统一马路铺业权为商民致命之伤,盖当此商业凋零之际,业商者已无力筹划因一笔钜资,为全顶铺底之费,即无力承顶,则其势必由政府招第三者承投,倘原铺为第三者承领,平日商人所营之业,必马上收盘,而罹失业破产之惨剧。同时凡在马路旁之商店,不下万余家,试问同受此祸者之损失与牺牲若何?此种怨毒中于人心,已无可再忍,此广州全市商人之所以有酝酿总罢市之举也。”

广州商团定于5 月27 日全体于西瓜园集合。附近城乡团如佛山商团等代表140人,也于该日来省,做为罢市后盾。大家推举陈廉伯为主席,在散会后还对商团军进行了阅操。

见商团反抗意志坚强,广东省府决定取消马路改良费的收取。但久受蹂躏的商团已决心共谋自卫之策。广州商团此前数年即率先组织商团军,在罢市成功后更发起“全省联防章程”。制定《广东全省商团联防章程》,其出发点也是为了广东全省各埠的商团军能够“联同防卫、共保公安、维护商业”。从这个角度看,孙中山的军政府,的确是他们予以防范的重要对象。

黄埔建军前后的广东,只是中国武力割据拼图的一角。广州商团有自己的联防军,按当时军政府的法律,只要经由相关手续,也可购置枪支弹药。但以孙中山和革命党的性格,很难容忍自己治下有如此独立的武装集团——即便其是防御性质的商团军。冲突的爆发早已注定。接下来一桩“私贩军火”事件,让摊牌时刻提前到来。

扣枪:私贩军火,罪等谋乱

商团罢市后两个月,他们从国外运输的军火,就到了广东口岸。

自德国启航的挪威轮哈佛号,1924年8月甫一抵广东口岸,就被军政府扣留。按照孙中山的说法,广州商团团长几日前到军政部领了一张购枪的护照,声明运送这批枪支的船刚从国外动身,最快也要40 天之后才可到达广州。实则只有4日便到了,商团领袖“又鬼鬼祟祟,私下和李福林交涉,许他二百支驳壳枪做酬劳,叫他替你们起抢。李福林不肯私相授受,没有答应。你们又私向江防司令部交涉,拜托滇军,要滇军用宝璧军舰去替你们起抢。政府事前毫不知道,所以便制止宝璧的行动。依我来办,你们既然领了军政部的护照,是很正式的,为甚么要暗中到处拜托人,给人家枪支,想私自起卸呢?这件事不能不令政府怀疑。”(《对广州商团代表的演说》,1924年8 月12 日。《孙中山全集》第10 卷。)

按《申报》8 月22 日的报道,广州商团此前在军政府领取的护照载明,40 日后运来的枪支,包括步枪、短枪共8000余杆,子弹500余发,机关枪14 挺。但此外尚有步枪若干及机关枪30余挺,为护照所未载。军政府的兵舰遂将该船押运到黄埔,船上枪械尽数卸存于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由该校校长蒋介石负责保管。依规定,此案未获解决以前,无论何人均不准动用此批军火。商团总长陈廉伯,旋即被军政府以“私贩枪械”及“受敌运动”两罪名通缉,他于8 月12 日只身逃往香港暂避。

孙中山在8 月10日即批示:“取消前项护照,当即遵令通知海关,并批令该商团知照。”广东省署于8 月14日发出一则非常严厉的布告,宣布政府扣留军械的理由,内称:“为布告事,案照挪威哈辅(佛)商轮,私运大帮军械进口,前据粤海关监督署布告,本署亦详晰布告在案,但恐各处商团,于本案原委,仍有未尽明了,亟应再行剖告,藉杜荧惑。查枪械子弹,为军用品,按照定章,必须将购用理由数目,先期呈奉核准,方能订购……私贩军火,罪等谋乱,此应查究者一,各团军领枪,查该商团公所存根,不过五千余杆,挪威哈辅(佛)商船现运枪枝将及万杆,两相比较,相差四千余杆之多,此项逾额枪枝,究系何人订购将作何用,此应查究者二。”

《申报》在相关报道中分析,此次挪威轮哈佛号运来枪械之数目,溢出护照定额甚巨,政府遂不觉惊惶失措,认为商团此次购械如果仅是私运贩卖则不甚要紧,某机关且怀疑商团“受敌人运动代运来省,有政治上之关系”,故坚持彻底查明事由后,才给解决办法。

请愿:械存与存,械亡与亡

在私运枪支问题上,广州商团也有自己的说法。

广东省署发出布告之后,广州商团连日召开会议,筹谋应对方案。最后议决,以大罢巿作为谈判砝码,要求发还枪枝。8 月15日,商团联防参事会发出写给省长廖仲恺的请愿书,措辞非常坚决,内有“全粤商团,认为械存与存,械亡与亡”这样决绝的话语。从种种迹象看,如果政府将枪械没收,则商团的大罢巿指日可待。

广东商团讨还枪械的可能性,因广东省内工团(工会)的介入而变得更为复杂。《申报》的报道称,工团曾上书政府,要求将扣留商团的枪械,拨与工团组织的工团军。政府万一应付不妥,则可能将由政府与商人之间的恶感,进一步酝酿成劳资冲突结果,故此次风潮,关系广东省前途至为重大。

广州商团创建于1912年3月,待到黄埔军校创建时,它已有自己庞大的武装力量。扣抢事件之前,他们在广州召开了一次商乡团代表的联防会议,决定于8月中旬正式成立“广东省商团军联防总部”,但广东省长廖仲恺在8 月6日的告令中,称该联防总部“自由集合,根据全无”,“不特将来必无良好结果,更恐因此而殃及地方。”不准其成立。

评判此事,必须回归到当时的语境。当时军阀林立,匪患丛生,包括工团都有自己的武装,何况商团更需财产保护。在孙中山统治广州之前,商团军即已存在,用当时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汇,这就是请愿书里所谓的“民治”体现。

黄仁宇在《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中称,“显然,商团除非蓄意反叛,无须此大批军火。”此说似缺乏证据,在枪械遭扣后,商团的确曾试图联络陈炯明倒孙,但在运送枪械之初,或为抵御军匪及降低军政府财税敲诈之能力。

扣留枪械案,是在否定商团军联防总部的设立之后发生的。它意味着商团与军政府矛盾的进一步扩大。

在扣抢后的请愿书上,商团对哈佛号上的枪械何以比此前说明的早到,有如下辩解:“枪械为办团命脉,中外具瞻,惟此护照,信用一失,国体攸关,护照可以命令取消,尚何依据?即钧示所指应查各点,亦系未发护照前之手续,既发以后,似无问题,时日宽填,不过防沿埠之稽延,讵能取巧,但求早到一刻,即早一刻得享公安,一般心理,惟忧该械到达之迟,岂料反以为累。查该挪威轮途经某国,亦奉扣留,嗣查确系粤省商团所购,即立放行,可见公意所关,外人亦知尊重,况在本国,但问此械是否商团所购,商团是否有购械必要,政府是否不准民治实行?现所指为手续不完,应如何具备,乃准起卸?”

商团对枪械早到的解释是,之前说迟很多天,主要是防止沿岸稽查耽搁。但对于枪械超过护照数量之事,终究没有任何辩解。而从政府依法行政的角度,可以没收超过护照限额的武器,但孙中山在扣留枪械当日,下令取消护照,却并不合法制。

8 月9 日扣抢,8 月12日中午,商团副团长邓介石即组织商团及商团军代表数百人前去大元帅府请愿,并以罢市做要挟。孙中山在大本营操场接见他们,做了解释:“总而言之,这件疑案,经政府查明之后,如果知道你们不是要利用这些枪来打政府,政府一定把枪交换你们。如果知道你们用这些枪来打政府,那么,政府为自卫计,便不能把枪支交还你们,只有和你们决一场胜负了。”“如果你们的首领没有野心,不来和政府作对,你们便要和政府合作,一致行动,来维持广州的治安。但是你们领袖是很有野心的,恐怕你们和政府合作,总是从中作祟。这些种种黑幕,我都知道了。所以今日运枪的黑幕,我更要查究。你们不要以为今日不得枪,明日就要罢市。总之,政府查究这件疑案,或者是要三日,或者是五日,或者是一两个礼拜,都不一定。必要等到查明之后,才能够把这些枪支交还你们。你们和各位商人,总要安静等候,不必忧政府把你们的枪支拿去了。不必庸人自扰,鼓噪暴动。”

孙中山上述言论,在当时的《广东民国日报》对孙中山演讲内容的报道中,并没有出现。该版本的依据是后来出版的《孙中山先生演说集》,该书且将孙中山说这段话的时间错植为8 月14 日。孙中山在8 月12日是否有说过政府怀疑商团军想要“利用这些枪来打政府”的话,值得进一步考证。

但在决定镇压请愿罢市的商团之后,军政府关于商团军想要叛乱的信息却的确多了起来。

苏联援助:大破商团军

商团的请愿书并未直接回应枪械超出护照部分的原因,而是试图从更深层次的背景来解读此次扣抢的根源:广东军政府对商团联防军进行打压。

在扣抢后的请愿书中,广州商团称:“此次商团联防,系就原有合法机关联合办事,当时各属代表列席议决,一致遵行。当该部未及呈报之先,曾将办法面请钧示,当荷面谕准行,曁赶将情形呈报各在案。凡属商民,方庆自治初基,财产有托,不意将届成立,突奉钧谕未准立案,不禁悚然,伏读责备各条,严厉备至。”

按照广州商团的说法,商团军联防总部的成立,是对商团自治的落实,之前曾当面获得大元帅孙中山的同意,但在呈报之后,却未予立案。

从相关表述看,商团是有把柄落人口实:“惟当日事机紧迫,九江之风潮甫告,水灾之急赈尤殷,该团长等见义勇为,竟不暇顾及小节,致贻口实,深为可惜。至商团选举历十四年,均由公举,官厅向不干涉,各代表根据前例,以为事同一律,当邀鉴原,至呈文命令一节,各代表亦谓商团性质,应有督率指挥之责,非此不足以服从,区区称谓之微,受者既甘,称者亦难违众意,事由众议,并非一己之私。若谓团友揭攻,查只江门代表略有微言,然所争者只手续问题,与联防无涉。观其照缴团费,已表示服从,自余列席三百余人,确皆一致,未闻丝毫反对。总之事关公意,取决必以多数为凭,大势所趋,似不宜过于遏抑,况联防办法,纯为保护公安,固与政府扶植自治之旨,并无背驰,最近因应时艰,舍此似无别法,即有小疵,大醇何掩?况查急赈时期,钧署函牍往还,亦尝见称联防总部矣。何期今日竟生误会,举港侨数十万金之信托团体,一百零八处之推崇,根本推翻。不特筹赈前途,恐生影响,而联团一日未能立案,商界即受一日恐慌。昨廉伯亦经力辞,而代表大会,一致挽留,亦同此意。”

从商团的辩护看,被官府所责备的问题,主要是选举程序和手续问题。他们以“保护公安”、“自治”为论辩手段,并称虽未被核准,但政府此前在赈灾需要商团帮助时,也曾以“联防总部”见称。言下之意,政府如今以此见责,属于刻意找茬。

这之后的博弈,也令孙中山颇为头痛,他立场并不坚定。因害怕英国军舰的干预,孙中山一度想向广州商团妥协,9 月12日,他在要求蒋介石将扣留的枪械分发下去之后,随即又改变主意,下令归还商团,条件是商团要赞助百万元经费,用于北伐。

商团不肯缴纳款项,问题迟迟无解。进入10 月,承受不住压力的广州政府开始发还4000枪支给商团,但商团要求将剩余枪械也一并归还,并以大罢市想要挟。10 月10日双十节,冲突爆发,游行的黄埔军校学生等各界人士和号召罢市的商团军狭路相逢,发生枪击事件,伤亡百余人。而此时,孙中山仍无战胜商团军的把握,一再要求蒋介石带所有枪弹和学生前往韶关,全力准备北伐。

真正让商团军落入下风,是在苏联首批援助的武器抵达黄埔之后,这决定了国民党军政府将在接下来的激战中获胜。

在10 月14 日开始的战斗中,从韶关调回的湘军3000人作为主力,与张民达、吴铁城、李福林各部及黄埔军校第二、三两队学生,大破商团军。16日晚,商团副团长陈恭受即来乞和,愿缴械赎罪。陈廉伯等九人被通缉。

民团之殇

既往关于广州商团叛乱的历史研究,多依据国民党官方材料,素材既受限定,其立场也因此而难免偏颇。

《申报》1972年由英商安纳斯托·美查创办于上海,在中国新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相对较少党派色彩。关于商团叛乱事件,该报也多有报道和评论,在事实和观念层面,可补国民党官方材料之缺。

在广州商团和军政府胶着之际,《申报》曾刊发一篇短评,名为《民团的前途》,作者署名韵秋。该文颇能代表《申报》的立场,其全文如下:“国民为自卫计,应当组织民团。政府为保护人民计,应当允许国民组织民团。国家军队应当一心对外,民团可以使他们无内顾之忧,所以国军不但不应当仇恨民团,并且应当尽力训练国民自卫。国军的责任在抵当(挡)外患,民团的责任在抵当(挡)土匪,实有相成的功效。我们希望明白事理的当局要鼓励城里乡下的人民,组织民团自卫。我们更希望提倡民生主义的中山先生爱护广州的商团。土匪可用枪炮枪杀良民,良民不能用枪炮自卫,岂不是看重土匪,看轻人民了吗?”

平定商团叛乱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苏联的武器奥援。对黄埔军校而言,此役开启了枪杆子解决争端的大门。被列宁式理念武装的党军,在此之后经过两次东征、平定刘杨叛乱,终以北伐奠定统一中国基础。

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之后,很多人发现,民间组织的生存空间较北洋军阀执政期间尚且不如。这其实并不奇怪,平定广东商团事件是一次预演,显示出在实力许可的情况下,国民党统治下的政府是不会纵容民间社会存在或有威胁的力量的。但在蒋介石统治时期,各地仍有地主组织的民团,其主要作用是防范土匪侵扰,而非反抗政府。这种现象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告消失。

来源: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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