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贪腐,一直如同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且深恶痛绝的问题。有多少贪腐行为隐匿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为何会滋生如此多的贪腐现象?又该如何有效开展反贪反腐工作?这些问题构成了探讨贪腐现象的核心议题。接下来,我们将从历史文化、人性、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展开深
贪腐能否消灭:历史、人性与社会经济的多维度审视
贪腐,一直如同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且深恶痛绝的问题。有多少贪腐行为隐匿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为何会滋生如此多的贪腐现象?又该如何有效开展反贪反腐工作?这些问题构成了探讨贪腐现象的核心议题。接下来,我们将从历史文化、人性、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入讨论,最后以列宁对官僚问题的探讨作为总结,以期能更全面、深刻地剖析贪腐能否被消灭这一重大问题。
历史文化视角下的贪腐现象
从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来看,贪腐是一种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的现象。在中国深受儒家文化的浸染,儒家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道德修养和廉洁奉公。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公开的贪财、生活腐化等行为被视为不道德且不可露于表面。因此,许多官员会标榜自己做一个清官,然而这却衍生出了另一种“贪”——贪名。贪名与贪财,本质上并无轻重之分,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在古代,官场中吃回扣、拿空饷、收礼等行为可谓是稀松平常之事。在一个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时代,只要官员不激起民变,顺从皇帝的命令,就可以尽情搜刮民脂民膏,而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处罚。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在西方历史上同样存在。在欧洲中世纪,封建贵族和教会神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巧取豪夺的现象屡见不鲜。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本意是选拔贤能之士为国家效力,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成为了贪腐滋生的温床。一些人通过贿赂考官、买通关节等手段获取功名,进入官场后更是变本加厉地贪污腐败。例如,唐朝时期的科举考试中,就曾出现过考官收受贿赂、泄露考题等丑闻。
政府性质与贪腐治理的关系
贪腐治理的本质,归根结底还是政府性质的问题。新中国与封建王朝有着本质的区别,新中国没有官僚,有的是党的干部。这一理念是基于列宁所说的消灭官僚制度。然而,即便在这样的体制下,为何仍然存在腐败现象呢?这并非体制本身的问题,而是部分人的思想出现了官僚主义化和腐化。
在中国的干部体系中,是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念来设计的。一方面强调人民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规定干部工资不得高于工人平均工资,体现了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但即便如此,仍有个别干部走向了腐败的道路,甚至出现叛国投敌的恶劣行为。
有人提出全面民众监督的主张,但这并不科学。以耿彦波市长在大同的经历为例,他在大同开展各方面工作时,由于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民怨极大,反对声不断。然而,随着大同转型成功,人民的生活水平实打实好起来了,在耿市长离开时,十几万人跪送他。这一事件充分说明,如果实行一种不科学的民主监督,只关注短期的利益和情绪,那么像大同转型这样需要长远规划和持续推进的事情是不可能成功的。在如今缺乏深度思想教育、高度情绪化的舆论环境下,民众往往是短视的,容易被眼前的利益和情绪所左右。
历史沿革中的清廉官员与贪腐根源
从历史沿革来看,不贪名不贪财的官员十分稀少。在政治文明相对发达的古代中国,如果官员不贪名不贪财,往往难以在官场立足。这样的官员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贪权的官员,他们为了争夺权力不择手段,树敌众多,一般很难长久。例如,秦朝的赵高,为了独揽大权,篡改诏书,陷害忠良,最终导致秦朝的灭亡,自己也不得善终。另一种则是忧国忧民的贤臣,他们心怀天下,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但这种官员除非遇到明君,否则往往不受重视,甚至会遭到迫害。例如,屈原,他一心报国,却遭到奸臣的排挤和陷害,最终投江自尽。
与西方相比,中国在反腐方面具有一些文化优势。中国文化提倡“廉”,在道德层面上,贪腐和以权谋私是受到严厉批评的。然而,即便有这样的文化约束,腐败现象仍然屡见不鲜。这就涉及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人性。
人性与贪腐的内在关联
以人性的角度来看,古代官员缺乏相应的限制机制,人性的贪婪会不断驱使他们走向贪污腐败的道路。如汉初的卢绾,刘邦待他如手足,与他一同出生入死,建立汉朝后封他为燕王。然而,卢绾最终却因害怕刘邦的猜忌和诛杀,叛逃匈奴。这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贪婪的可怕。
在当今社会,虽然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贪腐现象依然存在。一个官员即使贪污腐败,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宣扬。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生活奢靡且高调的人很容易被曝光。我们在查抄贪污腐败官员时,总能发现大量现金、奇珍异宝。令人费解的是,他们的生活其实并非真正的锦衣玉食,但却贪墨、囤积了大量财富。这些财富显然并不是用来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和生活要求的。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囤积无用的财富无疑是给自己招致灾祸,但这些官员却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这是因为他们是非理性的,这些财物是用以满足他们膨胀的欲望的。贪欲、权欲、色欲的极度膨胀,使人越陷越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一旦踏上了贪污腐败的“贼船”,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人性是复杂且不可预测的,我们很难要求一个人始终保持理性。从另外一个层面,即意识形态上讲,人的意志是可以超越人性的感性和理性的。这也就是现在常说的树立理想信念。一个决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即使拥有极好的社会经济条件,也会无暇享受、不愿享受,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相反,一个只为了自己的狭隘利益着想的人,想要让他树立高尚的理想信念是非常困难的。
此外,官员的收入与贪腐也存在一定的关联。当官员的收入无法满足生存需求时,他们可能会被迫转向贪腐。明朝时期,官员俸禄十分低,而官员手下的帐房、师爷、下人等众多人员的开销均由官员一人承担,朝廷所发的俸禄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官员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和工作开销,不得不转向贪污腐败。清朝虽然实行了养廉银制度,但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社会经济发展与贪腐的关系
我们将目光聚焦于国内,或者说一切社会主义国家。按照马列主义的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干部工资不得高于工人平均工资,同时也不会过低,属于中等薪资水平,并且会随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有人认为,当社会经济发展到极高水平,每个人都可以按需分配时,似乎就没有贪腐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共产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者和无产阶级的理想社会,但特权的、腐化的思想只要存在一天,共产主义就一天不能达成。前苏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前苏联拥有如此先进的生产力和相对较少的人口,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却没有比其他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好多少。这是因为整个苏联的生产力主要供给于帝国主义扩张和其资本主义化的官僚特权阶级,广大人民群众只能分得剩下的一点点“残渣”。这一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上层建筑必须要和经济基础相适应,否则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包括贪腐现象的滋生。
消灭贪腐的路径与展望
综上所述,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列宁当年批判的考茨基机会主义的思想,是一定要坚决消灭的。社会主义国家杜绝腐败,不仅要依靠法制、人民监督、纪律审查等手段去规范权力的运行,更要从理想信念的根源上去行动。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抵制腐败的诱惑。
从理论上讲,腐败是可以被消灭的。当人们树立了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同时社会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腐败现象将失去滋生的土壤。然而,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前,要实现这一目标是不太可能的。这也反映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对矛盾的运动变化发展。贪腐的产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最根源的治理办法还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让每一位干部都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清正廉洁,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官僚制度的深入批判,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时刻警惕干部官僚化、特权化的倾向,苏联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必须从中吸取经验,不断完善我们的制度和机制,加强思想教育,确保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最终消灭贪腐现象,构建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
来源:纪录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