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重复检查!永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检查检验结果实现县域内互认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卫医发〔2024〕1号)及省州县各级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卫医发〔2024〕1号)及省州县各级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