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宜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宜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宜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宜林 王宜林受贿案 受贿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受贿案一审 2025-05-13 19:4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