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保“胃”战
年岁将至,敬颂冬绥。在2025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能过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近几年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经分析研判,特作出以下风险提示:
年岁将至,敬颂冬绥。在2025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能过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近几年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经分析研判,特作出以下风险提示:
为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宣传教育,避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附片及制品是乌头类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已被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及制品有中毒的风险。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
冬季是各类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高发季节,特别是少数群众还有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不良习惯,中毒风险随之增大。为加强对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的宣传教育,避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进入秋冬季,民间有部分群众加工煮食草乌、附子(俗称附片、乌头)等毒性中药材炖煮鸡肉、排骨、猪脚进补的陋习,由于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属于剧毒类,因此煮食草乌、附子、附片及制品(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易发高发,严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为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