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地委

1964年4月3日中共榆林地委在《关于推广高西沟、吴家畔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决定》

4月3日中共榆林地委在《关于推广高西沟、吴家畔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决定》中指出:米脂县高西沟、绥德县吴家畔两个生产大队,是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两面红旗。他们的经验在丘陵沟壑地区具有方向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所有生产队必须认真学习,大力推广。

榆林 水土保持 高西沟 榆林地委 中共榆林 2025-04-03 12: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