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弃

礼乐文化探源之社稷篇(三十六)

按《春明梦馀录》:洪武十年,上以大社、大稷分祭配祀,皆因前代制。欲更建之,为一代之典。遂下礼部尚书张筹详议。奏曰:“按《通典》,颛顼祀共工氏子勾龙为社,烈山氏子柱为稷。稷,田正也。高辛、唐、虞、夏皆因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此社稷之祀所由始也。商汤以旱,

后稷 礼乐 礼乐文化 周弃 礼书 2025-04-03 06:4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