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携手为模块化建筑供港提供指引 6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联合发布《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建筑 模块化 供港 粤港 建筑供港 2025-06-28 12:2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