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兵者,不祥之器,兵贵出其不意 ① 夫兵者:兵,兵器,武器。《谷梁传·庄公二十五年》:陈五兵。注:“矛、戟、钺、盾、弓矢也。《匡谬正俗》:谓五方之兵,东矛、南弩、西戈、北铩、中央剑也。”喻武器,或战争。 道德经 兵者 檀弓 不祥之器 甲本 2025-03-30 15: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