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政府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7月20日,广东省河源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7月20日,广东省河源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8月4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文山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2023年印发的版本进行修订完善。
6月16日,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乾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政府快速决策调度机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 有序开展。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处置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其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明确响应条件和响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