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口

未获同意盗图商用 法院判决商家赔偿

刘女士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博主,经常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穿搭视频及照片,积累了不少的粉丝量。某网络服装店铺商家在未获得刘女士同意的情况下,从刘女士社交账号下载其个人穿搭照片,用于产品宣传。刘女士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遂将该店铺经营者胡某诉至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

赔偿 法院 判决 盗图 通海口 2025-03-27 12:5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