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以猪肉冒充酱牛肉进行销售的违法认定 总局《关于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驴肉增香膏”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中,对于以猪肉为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后冒充牛肉等肉类制品被认定为掺假掺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若是超市存在购进酱猪肉冒充酱牛肉进行销售的行为,无法确认其中是否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应该按照 销售 猪肉 产品质量法 酱牛肉 酱猪肉 2025-03-27 10:0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