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纠纷案

殷某某诉甲公司、乙公司等人格权纠纷案

殷某某曾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后形成软件产品,该产品使任意文字内容都可以以殷某某的声音展现出来。乙公司将该产品对外出售。丙公司购买该软件产品后,又包装成自有软件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后来

软件产品 民法典 人格权 纠纷案 人格权纠纷案 2025-06-12 14: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