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

即使是违建要强拆,政府也要遵循法定程序不能胡来!

2009年间,XX县人民政府(下称XX县政府)规划建设XX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需要征收广东省XX县周田镇新庄村民委员会新围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叶某某等三人的房屋所占土地在被征收土地范围之内,属于未经乡镇规划批准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两违”建筑物。2009

程序 政府 强拆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法 2025-03-26 17: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