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周立、汪庆浩、罗建章:组织治理契约:组织化推动土地资源资本化的理论机制与实践探索
针对土地资源资本化面临的产权残缺和市场流转困境,已有研究提出了产权清晰论和市场完善论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确权确地是前提,只有产权明晰才能通过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后者认为市场有效是前提,只有通过交易实现合理定价,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显化。然而,在农村土地
针对土地资源资本化面临的产权残缺和市场流转困境,已有研究提出了产权清晰论和市场完善论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确权确地是前提,只有产权明晰才能通过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后者认为市场有效是前提,只有通过交易实现合理定价,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显化。然而,在农村土地
随着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未来城镇化的潜力虽仍在农村的人口城镇化,但承接的载体将会是具有成长潜力的县域和中小城市群,由此将会形成一批“小县域、大城关”,即空间体量较小、城镇化率较高的小县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