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登记

最高法民一庭: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问: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因被执行人与债权人发生纠纷,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其与被执行人在法院查封案涉房屋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其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占有,非因买受人

税费 房屋买卖 买受人 过户登记 案外人 2025-03-25 16:1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