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新开办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药品GSP)等有关法律法规

零售 药品 连锁 内蒙古自治区 药品零售 2025-03-25 09:2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