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林草局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6月4日,嘉荫县林草局接到县医院报告,其施工人员在县医院7楼外墙维修作业时,发现三只疑似猛禽雏鸟。因雏鸟所处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县医院工作人员及时将雏鸟搬至安全区域后,迅速联系县林草局。 林草 嘉荫县 红隼 嘉荫县林草 动物红隼 2025-06-09 14:11 3